国家规定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0:50:34 378 人看过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投诉资料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关于投诉资料的保管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

二、询问笔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为多久

询问笔录的保存期限一般是永久性的保存。保存期限的标准:

1、侦查人员应当将问话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辩解如实地记录清楚;

2、制作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材料。

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标题,即询问笔录; 询问简况;询问内容;核对笔录记载;被询问人组成。

三、什么样的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权利。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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