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不起诉制度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0:23:20 499 人看过

一、必须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为了避免陷入无辜者被迫认罪的“陷阱”,在设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建议:

第一,应明确规定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认罪”,即被告人自愿供述其所犯罪行、自愿接受法庭审判,而不是出于被胁迫或者欺诈等因素,而且最好对这些非自愿因素作列举规定,以利于实践的操作。“认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罪的基础上自愿接受所认之罪在实体法上带来的刑罚后果,以及对诉讼程序简化的认可,即放弃其在普通程序中所具有的部分法定诉讼权利,同意通过适用克减部分如法庭调查与辩论等诉讼环节的诉讼权利来对自己定罪量刑。

第二,被追诉人自愿做出相应供述,应当获取与之相称的信息以供其做出选择是否认罪认罚。为保障自愿性,降低控辩双方对抗的风险,该项制度的适用实际上要求办案机关有义务向被追诉人公开有关己案的证据材料。

第三,应重视利用我国现有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利于法官全面了解被告人是否因为其他客观原因而非自愿性地认罪认罚等。

第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实质的而非形式的律师帮助和咨询。

二、必须保障被告人是在获得有效律师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

为了避免被告人在没有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的情况下认罪,在制度设计上建议:

第一,应明确法律援助律师的行业准入资格和职责的评价体系,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力度,对于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律师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而保障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被告人也能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以保障被告人是在获得有效律师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

第二,我国还应借鉴域外国家设置强制辩护制度以提高认罪认罚的正当性。被追诉人较之于追诉机关本身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促使被追诉人选择认罪认罚以争取从宽处理的过程中,为彰显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诉讼精神,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设置专门的强制辩护制度有其合理性。

第三,为确保强制辩护制度的适用取得实质效果,还非常有必要探讨侦查讯问阶段律师在场的可行性。犯罪嫌疑人侦查询问时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有利于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社会监督。

三、必须保证法官在此类案件中居中裁判,不得充当控方角色

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过程中,法院应主要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以及控辩双方协议的合法性等基本内容,这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结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综合表现,并听取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二,被告人是否满足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法定条件。包括是否构成认罪、认罚,且符合相应案件类型的特殊要求。

第三,控辩双方达成认罪认罚协议的合法性。主要是定罪量刑在实体法上的考量,重点审查法院认定事实与协商认定事实是否相一致、认罪认罚协议是否违反刑法实体法律规定。

第四,检察院移送程序适用建议的合法性。由于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中均有体现,法院应着重审查是否满足不同程序类型的法定条件,有无存在程序转换的可能。

第五,是否存在其他不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定因素。

四、必须奠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严格禁止检察官疑罪协商,严格禁止在侦查阶段适用该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长期执行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是该项政策的制度化新发展。尽管不同国家的刑事司法及其运行有其普遍共性,但并不意味着我国推行该项制度改革就是辩诉交易制度的翻版。

我们还需认识到,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所交易的内容既包括罪名也包括罪数。而在我国的制度设计中,控辩双方的协商只能是在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控辩双方就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而获得的可能优惠达成协议。在此过程中禁止交易罪名、罪数,应当是我们坚持的基本底线。此外,美国的辩诉交易很多是在案件事实有争议或者证据有疑问的情形下,换取被告人的轻罪轻罚认可,而我们推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则必须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进行,不允许司法机关借认罪认罚之名,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下的罪与罚,依此减轻或降低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

此外,侦查阶段应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应当有严格的诉讼节点限制,只能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发挥特定优势,而不能适用于侦查阶段。原因如下:

第一,认罪认罚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只有全面侦查取证,才能够达此目的,因此侦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取证而不是认罪协商。

第二,若许可侦查机关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协商,则可能导致侦查人员放弃法定查证职责,不去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各种证据,过分依赖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定罪,冤枉无辜。

第三,由于侦查机关公权力的天然优势、侦查活动的秘密性等,一旦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承担此项职能,可能会出于减轻办案压力或者其他目的,而采取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犯罪嫌疑人选择认罪认罚,进而成为造成冤假错案的诱因。

五、“认罪认罚从宽”法定化,以增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可预期性

在实体刑法方面,需要明确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应给予充分、普遍有效的积极评价。

首先,在立法上应该将其提升为“应当”型(即强制型)的法定情节,即如果被告人认罪认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官在量刑时须适用该情节,并在判决结果中加以体现。具体而言,在刑法上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应获得的从宽予以明确化、法定化。建议对于坦白认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特别在诉讼早期即认罪认罚,供述自愿真实合法且作为主要定案证据立案的,可以考虑比照本案应当判处的刑罚给予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减刑,在最大程度上鼓励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

其次,必须注意到认罪认罚有两种表现形式:自首和坦白。较坦白而言,自首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因此对自首的从宽力度显然应该大于坦白。在案件情况相似或者其他条件类似时,对自首的从宽幅度应当大于对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以鼓励犯罪人积极认罪认罚。

六、必须保障被害人对辩护交易的实质参与

在我国,关于被害人是否应当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与主体也存有争议,例如,有观点即主张“在认罪协商时应当征得被害人的同意,其重要条件就是应当由被告人对被害人在精神、物质两个方面予以补偿,被害人同意并且愿意接受赔礼道歉和物质补偿。”但也有观点认为,“为确保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效率性,防止因被害人主观情感的变化而导致协商过程随意变更损害诉讼程序的确定性,被害人不宜作为参与主体而对案件协商过程产生实质影响。”我们基本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必须基于被害人的同意,并应将被害人的受损利益获得弥补作为认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合理条件之一,且应将被害人获得赔偿的程度与被告人可能获得的从宽幅度直接挂钩,调动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主动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意思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诉讼环节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如果嫌疑人对罪名、量刑建议或者案件调查程序上有争议,可以不在认罪认罚告知书上签字的通知。一、什么叫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二、认罪认罚加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
    2023-02-26
    305人看过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目前我国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也是可以体现出来的。比如: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变动吗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变动。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犯罪嫌疑人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根据相
    2023-04-06
    380人看过
  • 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法律对待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态度是选择从宽处理的,但是罚金并没有从宽处理一说,具体要看当事人触犯的法律发条,法官根据参考范围定罚金的多少,当然法官在判决罚金时也会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如果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较弱法官会处较少的罚金,如果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不错,并且有其他资产,法官会判决较多的罚金。一、认罪具结书多久内要签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照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赞同量刑建议,并签署书面宣誓书的,能够依法从宽处理。在我国,对于认罪书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签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
    2023-03-10
    301人看过
  • 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据标准如何把握1、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主要犯罪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与犯罪构成要件及主要量刑情节有关的事实清楚;主要犯罪事实有相关证据证实,据以形成链条的证据之间无矛盾或矛盾得以合理排除。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
    2023-03-19
    40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该注意什么
    1、申请工伤认定首先是要注意时效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很多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寻找救济。律师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
    2023-04-16
    37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该注意什么
    工伤认定应该注意的是: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一、工伤赔偿流程表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如果法院受理,并且以劳动争议为由驳回你的诉请)来确认。本案中,虽说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但由于用人单位的承认,也就免去了这一步,但为此整理证据而花费的时间却超这了两个月,但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却认为当事人
    2023-02-26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新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8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
    • 认定敲诈勒索罪应该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 (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
    • 工伤认定应该注意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5
      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注意事项有: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 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 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
    • 认定工伤应该注意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下来后,根据伤残等级将或者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不给予赔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应当注意哪些内容,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