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服务期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54:47 299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服务期期限是多久?

服务期期限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服务期内职工可以单方离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服务期内离职违约争议的仲裁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

首部包括以下三点:

①标题。写明文种名称“仲裁答辩书”即可。

②抬头。答辩人(被诉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职务、通讯号码。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案由或前言。写明对何人提出的什么仲裁案件进行答辩。

②答辩内容。陈述事实过程,指明责任,反驳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事实、理由,说明自己的辩驳理由和依据。

③对申请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表示自己的态度,部分赔偿还是不赔偿。

3、尾部

尾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即仲裁机构名称或仲裁员姓名。

②附件。写明附件名称、份数。

③被诉人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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