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号离职后可以享受本月的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22:32:20 496 人看过

一般来说,月初及月中离职的,当月社保停缴,一般情况下当月公司不会给员工继续发工资了,社保缴纳需要扣除上月工资,不便于操作,而且员工的新单位完全有时间在当月给员工上社保,所以停缴没有问题;

月末离职的,当月社保一般由原单位缴纳,下月停缴,因为本月是有可能支付给员工工资的(特殊情况扣除工资的除外),而且月末社保不办理相关业务。

社保最迟几号交

社保最迟19号缴纳,具体如下:

1、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19号;

2、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且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

3、地区不同缴纳的时间也不同。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
    一、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童工离职后是可以享受工资待遇,首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次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童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童工签订的合同没有效力,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
    2023-12-02
    355人看过
  • 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后,是否还可以享受侵权赔偿的待遇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一、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吗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3-08
    380人看过
  •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
    2023-03-02
    44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
    2023-12-08
    144人看过
  • 天津职工多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天津职工入职多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天津职工如何享受医保住院待遇天津职工在住院治疗后,必须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参保人员携带住院证等前往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即可。因客观情况无法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但需注意一点的是,由社保分中心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需于开具当日交至所住医院医保科。【案例】:小王天津某单位员工,新单位入职并参加社保。工作不到一个月突发疾病住院,其亲属十分着急,小王住院十几天就发生了二十万元的医疗费用,给家庭生活带来巨大压力。亲属到医院办理结算手续时发现小王的住院医疗费是全额支付,并没有享受医保报销。请问新入职参保职工当月能否享受医保待遇【分析】:1、天津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并建立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小王入职后第一个月参保缴费,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如果是单位原因出现中断
    2023-12-08
    478人看过
  • 生育险缴纳后次月起享受待遇
    生育险缴纳多长时间才可享受保险待遇如何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要由用人单位申报缴交。
    2023-12-17
    295人看过
  • 缴纳生育保险可以享受怎样的待遇
    只要是在企业或者单位上班,签订劳动合同的都会有生育保险,如果是个人缴纳则不会有生育保险,所以这也是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生育保险的钱是由公司缴纳,自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而且在一定条件是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首先女性在生育时候肯定是有相关津贴与待遇的。不单单是生宝宝可以报销,正确来说是与生育相关的,比如流产、打胎、意外怀孕,甚至是因为生宝宝产生的妇科病都可以报销一定费用。那么具体一些的,就是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有些药品不在范围内的需要职工自己支付。其次就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为90天。那么男性在生育保险待遇上也是有的,当自己老婆生育时候,是有十天假期,并且假期期间还是有工资的,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当然这一切都是需要满足条件的,首先参加生育保险
    2023-05-30
    278人看过
  •  十五号入职是否能够享受社保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在成立后30天内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保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只需在30天内完成相关办理手续。在入职当月,社保费用由单位承担。您只需在30天内完成相关办理手续。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社 保 办 理 攻 略 】 入 职 当 月 社 保 这 样 办 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刚入职的员工来说,如何在当月办理社保手续,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指导:1.了解社会保险政策:首先,您需要了解我国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包括社会保险种类、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您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以便办理手续。2.尽快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
    2023-09-11
    188人看过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待遇是怎么样的额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及领取等规定如下:缴费标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领取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享受的待遇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2、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3、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4、死亡待遇:(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
    2023-05-30
    141人看过
  •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一、女职工法定产假待遇有什么女职工法定产假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二、一般来说社保要交多久才可以报生育险在我国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询问当地社保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生育险报销标准符合生育保险享受要求(连续缴费和累计缴费达到最低要求月份数),可享生育保险待遇;本人未就业,配偶按要求缴纳生育保险者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津
    2023-03-29
    45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可以正常享受吗?
    一、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可以正常享受吗?是可以正常享受的。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二、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
    2023-06-16
    308人看过
  • 参保企业职工可以享受怎样的社保待遇
    不少参保人向社保局咨询:“我一直在企业工作,企业帮我参加了社会保险,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怎么享受社保待遇呢?”下面,将按五个险种详细介绍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社保待遇。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津贴构成,参保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可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为各3个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资。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从缴费的次月1日(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参保人,从缴费的3个月后)起享受相关待遇。可享受待遇包括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还有每月个人医保账户金额划入。即参保人除了每月个人医保账户有最低60.2元的金额划入以外(划入金额跟
    2023-05-31
    151人看过
  • 凭综合保险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宋飞: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单位给我缴纳综合保险后,我凭综合保险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咨询员:根据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享有综合保险卡后,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会按月注入综合保险卡内,综合保险卡持有人可以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从去年12宋飞: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单位给我缴纳综合保险后,我凭综合保险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咨询员:根据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享有综合保险卡后,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会按月注入综合保险卡内,综合保险卡持有人可以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从去年12月1日起又在上海市建工医院、长宁区中心医院开通了体检功能。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到上述两家医院进行体检,并使用综合保险卡支付体检费用。
    2023-06-09
    272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几个月
    一、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几个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方式为: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通过后失业人员可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三、失业金怎么领取想要领取失业金首先要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即非本人自己辞职;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后,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证件照两张)、单位
    2023-06-04
    33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参保几月后可享受保险相关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参保通过审核后发生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个人主动离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8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按月发放有两个含义:一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二是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
    • 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及其费用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残疾器具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就现行规定而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可以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 离婚后未满60周岁的女职工是否还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3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由调入单位按超龄年限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专业适于本市企事业单位并能发挥其特长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学历,具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拥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