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转移后谁承担责任
债务的转移是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的,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擅自转移债务,即使新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利要求原来的债务人承担原有的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债务人可以将自己应承担的债务转移给新的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那么原债务人就要承担。
关于债权转让保证人的责任
在保证的期间,如果是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那么保证债权也将同时一起转让。保证人会在原有的保证范围之内对于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如果涉及到的保证合同有另外的规定的,那么保证将不会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是已经在事先做了只针对于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约定的。
(二)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事先约定明确禁止债权进行转让的。
关于债务转让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要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的证明,保证人必须标明会继续保证的责任并且明确其保证的范围。
债务转移之后保证人不可以免除的保证责任:
(一)债务发生了转移,它的债务属性也跟随着债务一起转移。
(二)没有获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企业债权债务转让的责任
如果企业在转让债务的过程中企业的债务和债权都由受让方全部买断的话,并且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在签订的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所有的债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的话,双方到工商登记的机关办理了企业的变更手续,那么债权人应该让受让人成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债务。
如果是受让方一次买断了全部的资产的话,那么在受让方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如果出让方在审计评估的过程中存在遗漏或者尚未清理的债务的话,并且受让方已经接受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是还没有去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原来的企业和受让方一起作为被告清偿应承担的债务。
二、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承担责任吗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有在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不履约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当出现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
三、债务转移后是否有选择权
(一)选择权的行使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向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人为意思表示即可,如日本。第三人所为的同一内容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同时发生选择的效力,先后到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以后一意思表示到达时发生选择的效力;第三人所作的内容相异的两个意思表示,无论同时或先后到达债权人及债务人,均不发生选择的效力。
选择为意思表示,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时,如错误、欺诈、胁迫等,可构成选择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选择权人为选择的意思表示时,可以采用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选择的意思表示一经达知当事人即发生选择的效力,非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撤回或变更。对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的,其撤回或变更应征得相对人的同意;对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其撤回或变更应同时征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意。
(二)选择权的转移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制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但是,如果选择权人不行使选择权,会使选择之债因给付不能确定而无法履行,因此各国法律均规定选择权应于一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人不在规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归属于他方当事人。选择权的行使未定有期限者,清偿期到来时,无选择权的当事人可定相当合理期限催促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选择权人届时仍未选择的,选择权归催告的当事人。当第三人有选择权时,如果第三人不能或不欲选择时,选择权归债务人。所谓不能选择是指第三人因疾病、不在及其他障碍,不能为选择;所谓不欲选择,是指第三人能选择而不想选择。第三人不欲选择时,应将此意思表示于外部,此时无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也无须当事人对第三人限期催告,债务人即享有选择权。
(三)选择的效力
依选择权人的选择,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但不一定成为特定之债。如果所选定的给付物,系以种类指示,其履行仍然要依种类之债的有关规定,仍需加以特定。选择的效力不仅向将来发生,并溯及于债的关系发生之时。即债权人有选择权的,如因债务人应负责之事由导致给付不能时,债权人仍有权选择已经不能的给付请求赔偿因给付不能而受到的损失;债务人有选择权时,如因债权人应负责的事由导致给付不能时,债务人仍有权选择已经不能的给付,从而免除其债务。
-
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327人看过
-
担保人去世后,债务人的债务责任如何转移?
384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260人看过
-
债权人在债务人转让债权后承担的责任
120人看过
-
转委托后,责任谁来承担呢
323人看过
-
债务承担就是债务转移吗
422人看过
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由于简单之债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机会,因而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简单之债的当事人只能就某一标的履行债务,否则将构成债的不履行。... 更多>
-
债权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债务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债权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A.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B.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二、债务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1)保证人继续承担保
-
-
担保人对债权债务转移承担保证责任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仍在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破产后债务承担谁的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1、有限责任公司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
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要承担什么责任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照该规定,如公司为逃避债务,向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转移资产,则该关联公司应在其关联交易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