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蓄或者借款关系
银行卡具有储蓄功能,持卡人凭卡可以在发卡银行指定的储蓄所存取款项,同日寸准贷记卡中的款项视同银行活期储蓄,按活期存款计付利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储蓄关系。但是,持卡人购物消费所支付的款项超过其存款账户余额时,发卡银行允许持卡人在规定的限额内善意透支,即向其提供一种消费信贷,这时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就发生借贷法律关系。由此可见,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债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当持卡人账户上有存款余额时,持卡人是债权人,发卡银行是债务人;当持卡人因取现、购物、消费等行为而出现透支时,持卡人是债务人,发卡银行则是债权人。
2.委托关系
持卡人在购物、消费中利用银行卡进行转账结算时,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处寸:—一种委托关系,即持卡人自己不与有关的特约商户办理结算事宜,而是将结算事项委托发卡银行去处理。换言之,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后,特约商户通过其开户银行凭持卡人签字的凭证办理进账手续,发卡银行根据凭证将此款项从持卡人账户中划出。这样,在这种转账结算关系中,持卡人处于委托人的地位,而发卡银行则处于受托人的地位,发卡银行在持卡人授权范围内处理有关结算事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持卡人承担,并有权从持卡人处得到相应的报酬。但发卡银行超越持卡人授权范围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发卡银行自己承担,当然得到持卡人追认的情形可以例外。
此外,持卡人在利用银行卡进行款项汇兑时,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也是处事:代理关系中。即处于委托人地位的持卡人委托发卡银行将特定的款项汇往持卡人指定的地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代理规则的制约。
3.抵押担保关系
建立银行卡担保机制,是发卡银行确保信用卡业务正常发展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倘若持卡人采用了抵押担保的方式,则双方就产生了抵押民法典律关系。即持卡人是抵押人,发卡银行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有效期内,持卡人不能擅自处理抵押品,发卡银行有权对有关的抵押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持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
关于保险费率与银行利率之间的关系
476人看过
-
银行保函业务中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04人看过
-
银行卡与卡之间的手续费怎么收
300人看过
-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95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92人看过
-
如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的关系
64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银行贷款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关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4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产品,对公司法人的要求的要求不同。建议需要办理贷款的公司法人到银行或者放贷方咨询了解,另外公司贷款需要以其公司的资产来偿还,与股东一般没有连带关系。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银行和公司,不按约定归还借款银行一般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宣布借款全部到期由公司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要求公司承担约定的罚息、基本上银行都会胜诉的,如果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至于那个控制人,与银行无关,属于公
-
银行卡与卡之间的手续费怎么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不同银行卡之间如果是一家银行的不同品牌的卡相互转帐是不收费的,要是不同银行的卡之间转帐属于跨行转帐是要收费的。异地跨行转帐不能在柜员机上办。但各行每笔费用标准不一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卡是免费的。
-
-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行纪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会产生这样几种法律关系: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还有可能产生委托人和行纪人共同对第三人的关系等。其中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关键。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时,系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
发行权与发表权之间有什么关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29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