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自诉案件审判的必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1:50:32 203 人看过

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无法审理案件。如果向法院起诉了,就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将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并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无法审理案件。如果向法院起诉了,就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

法 院 审 理 自 诉 案 件 的 步 骤 是 什 么 ?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的,要求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诉讼。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相较于公诉案件而言较为繁琐,但仍然具有法定的审理程序。下面是自诉案件的一般审理步骤:

1. 准备材料:自诉案件自诉人需要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自诉人身份证明、被告人身份证明、证人证言等。

2. 提交起诉状:自诉人需要将起诉状向法院提交,并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3. 等待受理:法院会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核,一旦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4. 庭前准备:自诉案件在开庭前需要进行庭前准备,包括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熟悉庭审程序、安排好庭审时间和地点等。

5. 庭审程序:庭审程序是自诉案件的核心环节,包括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和庭审质证等环节。

6. 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或者判决,并下达判决书。

7. 执行判决:自诉案件判决生效后,自诉人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刑罚或者赔偿损失等。

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存在一定的区别,但仍然需要遵守法定的审理程序。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相比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较为繁琐,但仍具有法定的审理程序。一般而言,自诉案件的审理步骤包括准备材料、提交起诉状、等待受理、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判决和执行判决等环节。自诉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必须进行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法律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对于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几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
    2023-07-07
    438人看过
  • 对自诉案件进行立案的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是: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一、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提起诉讼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害人与自诉人有何区别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为: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
    2023-03-03
    121人看过
  • 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按照吗
    在我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全面审察之后,会基于各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来说,首先是对于那些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具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案件,我们将依照程序予以正式开庭审理;其次,当涉及到缺乏充分证据来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自诉案件时,若自诉方无法提出任何新的补充证据信息,那么我们将尽力说服自诉方向院方申请撤回该项诉讼请求,或者就此做出实体性裁判,以驳回其自诉请求为结案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2024-05-04
    88人看过
  • 二审法院评估自动撤诉的必要性
    原审判决因当事人上诉而未发生法律效力,故抗诉缺乏法定条件,应属不合法。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末按法律在规定时间内缴齐上诉费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裁定。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生效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依法不应受理。因为在法院二审裁定作出之前,一审判决的效力尚未确定,检察院抗诉缺乏法定条件,不合法。自诉案件能撤诉吗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1、被害人对于亲自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案件转自诉的案件,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2、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中,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3、自诉人在自诉案件第一审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进行和解或者是撤回起诉;4、人民法院对于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3-07-20
    124人看过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调解结案吗?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进行调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没有调解制度的,所以刑事再审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刑事再审案件用审理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则应当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2024-05-05
    288人看过
  • 最适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间
    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再延长5个工作日。羁押是逮捕、拘留决定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自然状态,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置留室。羁押一般由检察院受理,看守所进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目前,从检察院的机构设置来看,侦查监督、监所检察、公诉三个部门均有部分职能涉及对羁押的审查。比如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逮捕的必要性及是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进行审查,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对羁押期限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和审查,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可以予以撤销或变更。三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联系,构建起切实有效而且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机制,确保能够掌握案件的全程动态,切实依法履行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其中,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报捕案件进行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对捕后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诉部门负责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羁押持续的必要性;
    2023-07-13
    57人看过
  • 进行资信调查的必要性
    企业信用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及WTO的推进,国际国内商务的环境和手段不断更新,整个世界日益变成一个共同的全球性市场,进出口贸易日益频繁,竞争更趋激烈,其中也不乏商业欺诈的出现,要想在这纷繁复杂、商场如战场般的贸易往来中立于不败之地,那就有必要进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商业资信调查,作为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凸显出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在国际上,商业信用调查,早已深入市场经济的每一个角落,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业务。以美国为例,从事这一行业的成员已达1.6万人,平均年营业额在46亿美元左右。在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信用调查被工商业主们誉为经济活动中防止跌倒的手杖。然而在我国,信用调查虽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历程,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大大小小以信用调查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约有十几家,但这个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几家较大的信用调查机构和海外的D
    2023-06-06
    257人看过
  • 进行个税申报的必要性
    A.个税申报将作为个人诚信凭证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也是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对于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源控管,培养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依法治税、调节收入分配等都具有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实行自行纳税申报,使纳税人日常生活中关注个人纳税情况,培养自主申报纳税习惯,可以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同时收入申报和纳税申报记录作为个人信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个税税制开始与国际接轨而从税制建设上讲,意义更加特殊。以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划分为十一个应税项目分类征收,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实施,要求纳税人对个人上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全额缴纳了税款,都应该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变革,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
    2023-05-05
    208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有权进行审理的范围有什么
    一、自诉案件中有权进行审理的范围有什么对于自诉案件中有权进行审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程序有什么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
    2023-04-18
    395人看过
  • 浅谈审查起诉案件规定最低时限的必要性
    style=\"margin-bottom:6px;\">《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了审查起诉案件的最高时限,即: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均没有规定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停留的最低时限。从司法实践看,这一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某些案件中,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明确规定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停留的最低时限。一、问题的提出总体上说,在审查起诉环节不作最低时限规定,对绝大多数案件没有影响。而且,我们往往要求办案人员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以防止超期羁押或隐形超期羁押。但在某些敏感案件尤其是领导批示的案件中,往往要求把快审快诉发挥到极限:当日受理必须次日公诉或2日内公诉,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公诉的情况
    2023-06-11
    190人看过
  • 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类型有哪些
    一、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类型有哪些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类型有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4.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5.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6.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7.其他方式。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如下:1.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2.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
    2023-04-25
    206人看过
  • 如何在负责捕诉的部门下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如何在负责捕诉的部门下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负责捕诉的部门下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是:1.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五条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收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二、羁押会留下案底吗羁押是否会留下案底,要根据行为人最终是否被判处刑罚进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
    2023-11-04
    421人看过
  • 怎样的自诉案件必须要转公诉
    一、怎样的自诉案件必须要转公诉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两类可以自诉可以公诉。而:(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哪些案件既可以自诉又可以公诉?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2023-04-16
    1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
    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具有案件来源不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审查程序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等特点。公诉案件则是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的,而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被称为自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是: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3、审查程序不同。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5、当事人的
    2023-08-18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可以进行审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3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2、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3、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故意伤害自诉案件的审判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2
      故意伤害罪自诉,需要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可否调解结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5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进行调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没有调解制度的,所以刑事再审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刑事再审案件用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原来是一审案件,则应当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定。
    • 2022年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审批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以实际情况计算,审批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 羁押性必要审查如何进行流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7
      羁押性必要审查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检察官初审,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检察官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