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开办赌场活动的行为,应当作为立案追诉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如果有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设了赌博网站,或者是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并且接受他人的投注,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我们所定义的“开设赌场”范畴。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参与赌博,并且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被视为立案追诉的对象:
(1)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并且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
(2)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赌资的总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参赌的总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4)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并从赌博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等收益;
(5)其他所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赌博行为。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如果一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将赌博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应该被视为立案追诉的犯罪行为。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开设赌场罪涉案26万如何量刑,开设赌场罪认定标准
367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判定:法院批准设立赌场
382人看过
-
安徽开设赌场判多久刑期?
240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坐牢吗,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455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公安能立案吗
263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
382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
-
网络赌场罪立案标准网络开设赌场罪怎么判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第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赌注的。第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第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赌
-
开设赌场罪和认定赌场,罪名,立案标准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8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
-
网上开设赌场罪如何立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0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
2022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