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52:50 312 人看过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如下: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公积金提取用于买房、租房等规定范围。

3、购买商品房的;

4、购买二手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9、租住商品住房的;

10、离休、退休的;

11、出境定居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5、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8、单位集资建房的;

19、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20、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21、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2、差错调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怎样提取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
    2023-02-25
    145人看过
  • 南京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南京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三、封存的公
    2023-06-14
    499人看过
  • 在南京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在南京提取公积金条件(一)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三)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四)离退休的职工;(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六)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七)出境定居;(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九)家庭生活困难。二、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二)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三、怎样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
    2023-06-14
    139人看过
  • 南京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休或者退休;3、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国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10、享受低保或被而认定为困难职工;11、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12、连续失业两年,且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1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14、国务院等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一、南京公积金提取地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地址:太平北路51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5-68505411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上班时间:9:00-11:3013:30-17:00南京铁路分中心电话:025-85820201地址:
    2023-02-22
    207人看过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4、离退休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6、非本市户籍
    2023-04-16
    318人看过
  • 南京公积金要怎样提取
    ①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原件及其复印件。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③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④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⑤账户在管理中心集
    2023-02-22
    24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
    •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7
      我们可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提取了。主要看你的户口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如果是农村的随时都可以提取,如果是城镇的,只有在你买房或者按揭房,或者是房屋大修的,还有生重病(但是有规定哪些病可以提取)。最后就是在你离开给你买保险的那个公司二年后也可以提取。最后顺便提一下,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利息要少得多。
    • 2023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
    • 南京公积金怎样提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③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
    •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南京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经济适用房;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2、租住公共租赁房;3、租住私房;4、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南京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1、申请人应为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职工;2、偿还贷款应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南京不可提取公积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