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以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8 20:44:51 80 人看过

以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北京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是北京朝阳区的一家企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是江苏某地的一家建筑企业,在北京大兴区搞工程建设。建筑公司于1999年与建材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提供价值10万元的钢材,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由建材公司将钢材送达到施工工地”。建材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但建筑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2000年建筑公司施工完毕回到江苏。2001年建材公司向大兴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大兴法院认为钢材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点,所以不属于该院管辖,建材公司只能向建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因此裁定不予受理。建材公司非常不能理解,认为明明送货到大兴,履行地为什么就不是大兴呢?

不光是建材公司,许多人都对法院的这种认识迷惑不已,这并不是法官裁决的依据有问题,而是许多当事人不明白法律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许多人都清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法院起诉,但是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标准是什么,许多人并不清楚,而且许多人在发生纠纷之前似乎也不怎么关心这个问题。有人可能也关心这个问题,但是还是停留在原来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许多当事人都知道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即:“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这条规定对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没有太多的限制。因此,只要合同履行了都能够确定合同履行地,以此确定管辖法院基本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1998年2月13日法释[1998]3号)已经明确不再适用该19条规定,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法发〔一九九六〕二十八号),其对买卖合同履行地作了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所有买卖合同纠纷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只能依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要避免建材公司类似的案件发生,必须深刻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内涵。笔者认为,要在买卖合同中确定履行地,在起诉时能够依照合同履行地选择管辖的法院,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

二、在合同须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并且写明具体的地址。如果写得不明,法院就可能不予确认。

三、建议在确定履行地时不要写“提货地”、“自提地”、“货物送达地”、“到站地”、“到达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术语,如果写这些内容,法院一般都不会确认这些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法院
    1、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法院。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能把规定应由基层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给法院,同时,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它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一、买卖合同管辖权、买卖合同管辖权异议、买卖合
    2023-02-19
    166人看过
  • 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应如何判定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管辖法院应如何判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同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未约定管辖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流程如下所示: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要包含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及理由证据;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相关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7.可以先由原被告双方自
    2023-12-24
    12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买卖合同能否约定管辖
    一、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标准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二、买卖合同能否约定管辖买卖合同能约定管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就纠纷管辖法院书面达成协议,选择在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但是其选择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
    2022-07-11
    6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必需约定的吗,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合同履行地管辖不是必需约定的。但是为了签合同后有纠纷,方便诉讼,建议约定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合同履行地管辖是必需约定的吗合同履行地管辖不是必需约定的。一般都建议约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是为了方便诉讼,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支付房租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吗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还可以根据以下情况来选择管辖法院: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
    2023-06-05
    14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管辖合同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5、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在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一、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
    2023-03-11
    398人看过
  •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条件有: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一、合同履行方式的实行需要注意什么合同履行方式的实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自己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
    2023-06-22
    48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以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好合同的具体履行地。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74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
    2023-06-13
    446人看过
  • 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2023-06-21
    383人看过
  •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无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
    2023-03-28
    315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的管辖权法院有哪些
    一、未履行合同的管辖权法院有哪些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3、,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
    2023-06-01
    335人看过
  •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
    2023-04-06
    107人看过
  • 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做约定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做约定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一)依据担保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证。如果主债务人履行了债务,那么主债权就得以实现,保证的设立就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如果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由保证人来代替主债务人来向债权人履行。这正表现了保证合同的附属性,即保证人是第二位的债务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的标的是金钱的,接受履行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而保证合同一般是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所保证的就是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履行的标的就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因此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就是债权人所在地。(二)如果保证合同所保证的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保证人代为履行,就履行本身也就
    2023-04-20
    374人看过
  •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4、
    2023-03-10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履行有哪些规定? 应具备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3
      合同履行应具备的条件: 1、合同成立。要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生效。要求合同依法成立并同时满足其他法定生效要件。 3、当事人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
    • 买卖合同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变更协议时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
    • 如何确定涉外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确定的原则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发生纠纷,有的是因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变更发生的争议;还有的是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案情,便于在必要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等紧急措施,以利于合同纠纷的正确解决。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地是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