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法定免责事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34:57 278 人看过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过错。不可抗力的要件为: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

一般免责事由分为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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