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53:27 246 人看过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一、抵押合同能对抗债权么?

合同债权不能对抗抵押权。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也有例外的情况。物权原则上优先于债权,但是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

二、大脚趾粉碎性骨折赔偿标准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具体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最好是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再辞职。

三、如何申请医学会鉴定

1、诉前一方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2、诉前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3、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法医学鉴定结论;

4、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所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5、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法医学司法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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