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代劳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05:11 345 人看过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

征地代劳什么政策

征地代劳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征地而给予补偿的措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地方政策查询,一般是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兼业代理人含义是什么
    一、兼业代理人含义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二、兼业保险代理人的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2、具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兼业代理人无需出外展业,因此不需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4、必须持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2、代理收取保险费。3、规定兼业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三、兼业代理人的形式1、金融机构兼业代理即利用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各行各业接触广泛的特点,在其柜台为客户代办保险业务。这种形式最常见的是银代,即银行作为中介人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起步于1996年,成为兼业代理销售的主渠道。证券公司涉足
    2023-04-23
    352人看过
  •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含义是什么
    代理是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凡依法律规定,或依法律行为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设立遗嘱、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的履行等等。一、购车合同可以代签吗购车合同可以代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事主体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合同的当事人有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合同,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只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认可,就没有问题。二、代理人主要是指什么行为代理人主要是指以他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
    2023-04-03
    15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据法律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是指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下劳动获取薪酬的,并通过合同维护权益。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薪酬的领取以及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据法律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相关工作,成为员工。此外领取给予的劳动薪酬和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或者正规企业等和劳动者建立的关系。劳动者是指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下劳动获取薪酬的,通过合同维护权益的。劳动关系归属填什么?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人力
    2023-06-30
    213人看过
  • 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4的含义是什么?
    一、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含义是什么?四川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含义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024-02-03
    134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什么含义?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哪些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
    2023-06-21
    127人看过
  • 代理协议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一、代理协议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什么是代理协议代理协议是指规定出口企业和代理商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代理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一)协议名称及双方当事人。签订代理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注明代理协议的性质是独家代理、总代理还是一般代理,同时,要保证所签订的代理协议不要与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代理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代理人,通常是独立的、自主的法人或自然人:协议必须清楚地规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全称、地址、法律地位、业务种类、注册日期、地点以及可以用来识别它的任何其他表示。在代理协议的序言中,一般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授权范围和代理人的职责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二)指定代理的商品、地区和期限。在代理协议中,要明确、具体地对代理人代理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以及代理的地区、时间等做出规定。代理商品的范围,出口企业要根据其经营意图,代理商的规模、经营能力及资信等状况做出决定。(三
    2023-04-14
    385人看过
  • 侵占罪代为保管的含义是什么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若行为人因受托人为其保管财物而非法地占有了这些财物,那么这就被定义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在此种情况下,"保管"一词不仅涵盖了基于委托合同关系的范畴,也包括了依据事实进行的实际管理,以及由于长期形成的委托与信任关系而产生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及管理权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保管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如果行为人通过盗窃、抢劫、欺诈或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来占有他人财物,那他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因此,行为人基于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以及因习惯而成立的委托、信任关系而拥有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和管理权,是构成本罪的必要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
    2024-05-10
    26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权的含义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一、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与规则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就是各国公司法通常都规定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也称前置请求规则。律师对此的理解是:公司是与
    2023-02-16
    160人看过
  • 无权代理合同含义是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就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4-04-20
    467人看过
  • 关于什么是表见代理含义?
    一、表见代理的意义是什么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是具有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并且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无过错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由于表见代理中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第三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此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如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其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第三人便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一)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法律赋于其有权代理的效力。因此,其需具备代理的表面要件(1)行为人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能够出示证明自己接受委托为本人办理某项事务的文件或声称为代理人,这是表见代理的基础要件。行为人可以是没有代理权的人,也可以是超越代理权的人,还可以是代理权已终止的人,但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行为的人,在这几种情况下,行为人其实不是代理人,只能是与被代理人即
    2023-04-27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房屋价格翻着番地往上暴涨,从某方面来讲,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土地价格的不断提升,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这个土地价格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使用费,由于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因此土地使用费为国家所有,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呢?土地使用费是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目前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两种: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等。(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及机关部队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招标方式适
    2023-06-03
    437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有期徒刑的含义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特征1、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种罪行的犯罪分子。由于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到最高期限幅度大,适用面宽,既适用于较重的犯罪,又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便于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机动灵活地加以具体运用,最能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2、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表现为将犯罪分子拘押于监狱或执行场所。3、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并且有期徒刑的期限幅度较大。4、有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一、醉驾拘役关在什么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2023-06-27
    62人看过
  • 关联交易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关联人不仅包括与上市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俗称“关联企业”,实质上也包括与上市公司有关联关系并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关联企业的概念反映了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的关系,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形式是独立的。从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只有德国的《股份公司法》对关联企业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国家的《证券法》对此也有规定。我国《公司法》对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没有明确规定。虽然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是我国第一个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但对“关联企业”的概念却没有作出规定。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关联企业是指股份公司通过20%以上的股权关系或重大债务关系,能够对其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包括大股东、子公司、子公司等,股份公司合并子公司、联营公司根据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现状,关联方主要是关联企业。虽然法律没有限制自然人作为股份公司
    2023-05-02
    427人看过
  • 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含义
    所谓起征点,就是规定一个开始征税的起点标准(例如规定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1000元或者5000元),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而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应当就全部销售额(包括包括起征点以下的部分)计算纳税。设置起征点的目的是为了照顾那些经营规模偏小,营业额较低的纳税人。起征点有一个临界点的问题,例如规定的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5000元,某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4999元,则该纳税人未达起征点,不用纳税;而另一位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5000元,则应纳税额=5000×4%=200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
    2023-03-17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未征地农转居是什么含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1.未征地农转居就是没有征过土地的居民家庭,与原来一致。未征地农转居是属于城镇户,口也就是居民户口。2.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称呼,统称为居民家庭户口。
    • 土地征用的含义是什么土地征用有什么法律特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9
      土地征用亦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兴建厂矿、铁路、公路、港口、水利、国防工程等建设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家使用的一项措施”。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从此,被征用者即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土地征收的主要特征是:(1)具
    • 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含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6
      一、土地报征,即向县市土地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二、具体流程。 1、申请,向局耕保科提出征地申请; 2、受理,耕保科受理,并对提高资料进行审核。 3、告知,前期委托征地协议,制作建设用地申请表。 4、召开征地事前听证会。 5、确认面积、权属、地类、人口等。 6、计算征地费。 7、组织装订装订相关资料。 8、上报市局。三、要件及资料: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用土地请示及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征地补偿安置
    • 二代社保卡含义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第二代社保卡是第一代社保卡的升级版。第一代社保卡仅仅只是一张普通的卡片,不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第二代社保卡内含芯片,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及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
    • 代位求偿权含义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