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按照“三挂钩一照顾”的办法确定,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失业保险金标准“三档九标”,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统一,有效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能。
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可以享受到补贴?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按规定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经个人申请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贴,但同时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主动接收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审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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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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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30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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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手续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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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02023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4、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6、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7、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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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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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核定手续,可就近在区经办机构办理;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