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到期是否就自然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4:20:34 421 人看过

若当事人与他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到期了,并不会自然解除。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失效。合同失效意味着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而并非合同解除。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一、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包括哪些情形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四种情形。具体来说(1)保险合同无效包括: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2)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使合同无效的行为。(3)保险合同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保险责任。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的,该保险合同可以复效。复效的法律后果是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4)保险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

三、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是执行日期

不是。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从签订日期开始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承包合同是否能够提前解除
    承包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但因此造成损失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承包合同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一、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定是什么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定是双方可以在承揽合同当中约定了具体的风险承担的方式,还有就是风险承担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第七百七十六条【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
    2023-04-02
    190人看过
  • 解除承包合同期限是多少年
    一、解除承包合同期限是多少年承包合同解除是没有具体期限的,出现合同解除的情形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情形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何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的方式分为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
    2023-08-01
    471人看过
  • 合同解除通知已经到达是否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通知发出以后,如果是合法解除,则合同自解除的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的解除首先是建立在当事人具有解除权的前提之下,当当事人具有合同解除权时,只要合同解除的通知送达对方后,合同即已经解除。对方当事人在异议期内行使异议权,是让法院或仲裁结构启动对合同解除权行使一方进行解除权的实质性审查,如果异议不成立,不影响合同实际已经解除的事实;如果异议成立,则合同解除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怎么办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
    2023-08-01
    161人看过
  • 不定期承包合同是否随时可以解除
    不定期承包合同不是随时可以解除。一方随意解除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该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承包义务,该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该方及时履行承包合同。一、租赁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因合同内容违法由国家有权机关决定撤消而导致合同解除租人利用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
    2023-06-26
    485人看过
  • 合同烧了是否就解除了
    一、如果一方遗失合同的,可能的不利后果主要有:1、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遗失方可有会因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间的约定内容,导致无法有效保护自己方的权益。2、对方可能会单方更改合同内容,而遗失方却无法证明系对方私自修改,从而严重影响遗失方的合同权益。二、一方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并自愿签署的,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时,合同即成立,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具有多少份、当事人一方是否持有或遗失合同没有任何的关系,一方当事人遗失合同的,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
    2023-06-14
    441人看过
  •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可解除的,其解除条件如下:1、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在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表示同意,这样双方就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出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据法定的条件或者约定的条件解除。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
    2023-06-21
    333人看过
  • 保险合同到期可否解除
    一、保险合同到期可否解除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1、终止合同。2、那保险单发票以及相关的证件去办理续期的手续。二、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三、解除合同程序
    2023-04-30
    42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毕期满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期满合同不是自动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而并非是自动解除。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劳务合同要提前解除吗劳务合同由于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解除时是否需要提前告知,以合同约定为准。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有效但履行不了怎样处理合同有效但事实上履行不了,致使不能
    2023-02-04
    344人看过
  • 征收后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解除
    征收后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土地被征收,属于不可抗力,合同的履行就不可能,既然不可能,就只能解除合同,也只能解除合同。但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该积极赔偿。一、拆迁能解除购房定期租赁合同吗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可以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由出租人提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但出租人需要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能否因
    2023-04-06
    116人看过
  • 非法经营是否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非法经营可以解除承包合同。当事人订立承包合同,应当对承包用途进行约定。承包人非法经营的,发包人可以采取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 1、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2、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什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承包商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
    2023-03-04
    3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
    一、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若是当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
    2023-04-24
    81人看过
  • 建筑合同承包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自然人不具备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主体的资格,自然人作为承包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什么叫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民事主体,民法上的自然人首先是具有自然生物属性的人,从出生开始就获得了民事主体资格。借助生殖辅助技术出生的人(如“试管婴儿”),也同样属于自然人。同时,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还需要法律的承认。《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
    2023-02-25
    334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不是就是合同作废
    1、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合同作废一说,我们所说的合同作废一般情况下是指合同终止,双方对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达成一致,进而原本合同丧失效力。2、合同作废,是否具有解除合同的意思,从文义解释上看,虽然作废并非解除合同的规范表述,但作废在文义上具有废除终止的意思,即除履行部分外,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它内容均不再履行。因此,对于作废后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3、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在双方的见证下须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双方对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且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也都满意的话,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当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比较合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
    2023-03-02
    151人看过
  • 承租人解除出租合同,是否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次承租人无过错且要求继续租赁,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在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调解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只能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对两个合同解除的后果,原则上都应予以处理,但当行使释明权后,相关当事人不主张也不举证的,对后一个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可不予处理。对解除两个租赁合同的后果处理,除明确由次承租人返还出租人租赁的房屋外,对违约责任及装潢损失的赔偿,则根据两个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转租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无过错且要求继续租赁的,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出发,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
    2023-06-10
    9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自然解除还是续签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原则上合同到期自然解除,你与单位就没有劳动关系了,也不存在非续签的规定。问题是单位依然需要劳动者,只是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关于将来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改变用工方式。对劳动者是一种侵害。我认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无效的,最后还是以实际用工主体为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基础。
    • 承包方中,承包合同未到期,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7
      可以,但是如果没有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就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该如何解除变更承包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1
      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让方具有以下情形时,也可以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 合同解除是否就是合同终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4-02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所以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
    • 承包人私自转包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不能转包的项目进行转包,属于违法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