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立与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43:20 472 人看过

第五条《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称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

(三)按照审慎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告,且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前三年的财务报告持无保留意见;

(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六)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应政治经济稳定,金融监管当局已与中国银监会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七)符合法律法规对金融业投资人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六条根据《条例》第六条设立的独资银行,其惟一股东或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

根据《条例》第六条设立的独资财务公司,其惟一股东或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

本条所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条例》第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适用于惟一股东或最大股东。

第七条根据《条例》第八条设立的合资银行,其外方惟一股东或外方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

根据《条例》第八条设立的合资财务公司,其外方惟一股东或外方最大股东必须是商业银行或财务公司。

本条所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条例》第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适用于外方惟一股东或外方最大股东。

第八条《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称申请人或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的代表机构是指由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代表机构;所称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是指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会计年度末。

第九条《条例》第二十条及本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四十条所称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具有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七)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第十条《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本细则第十八条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设机构市场前景的分析、拟设机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设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对拟设机构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和盈利预测等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淄博市企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淄政发[1993]50号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山东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企业的设立和经营,属于下列各项之一的,须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凭批准文件依法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其他行业和项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一)新建企业和三资企业;(二)涉及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种行业和项目;(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应当控制的行业和项目;(四)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五)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放开企业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商品和项目外,允许企业经营。由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国家宏观计划确定和调整。允许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突破现行按小类品种
    2023-04-27
    234人看过
  • 外商投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管理条例
    第31条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汇业务,>>>代表处,香港、澳门、台湾等国的外国人和同胞,非外商投资企业在《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部分外汇业务,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一)外资银行分行的营运资本不得低于等值的人民币1亿元,可自由兑换;(二)独资银行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等值的人民币1亿元(三)独资银行或者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的营运资本不得低于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的自由兑换货币;(四)独资金融公司或者合资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第三十二条在本条例第十七条或者第十八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向各类客户经营外汇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满足下列条件:(1)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营运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2)独资银行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3)营运资
    2023-05-07
    387人看过
  • 论《外商投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解散与清算
    《条例》第九十八条所称解散和清算,包括下列情形:(一)外资法人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自行解散:(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外资银行解散,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关闭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或者责令上述银行关闭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3)中国银监会撤销外商投资法人机构(4)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法人组织申请自行解散,应当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银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后,直接报银监会审批,同时,逐级抄送银监会上级机构:(1)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签署的首席执行官申请表)(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3)董事长或总裁签署的确认函(首席执行官,(四)银监会要求的其他信息银监会应当在收到外国银行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个人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申请关闭境内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由派出机构将初步审查意见报中国银监会
    2023-05-07
    448人看过
  • 金融机构设立的原则和条件
    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设立金融机构应依据下列原则:(一)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二)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三)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四)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五)符合经济核算原则。第八条申请设立金融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货币资本金或营运资金。经营外汇业务的,另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外币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二)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部经理、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时其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的营业场所和完备的防盗、报警、通讯、消防等设施。(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金融机
    2023-04-30
    253人看过
  • 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需要符合的条件有: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申请人为金融机构;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背景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的代表处。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根据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这
    2023-07-06
    28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1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已经1994年1月7日国务院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4年4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鹏1994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一)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以下简称外资银行);(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三)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以下简称合资银行);(四)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外资财务公司);(五)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财务公
    2023-06-01
    195人看过
  • 支线飞机机场管理建设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调整支线飞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的通知》(财规〔2000〕2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凡乘坐70座(含70座)级涡桨飞机和50座(含50座)级以下涡扇飞机飞行航班的旅客,其缴纳机场管理建设费从现行每人50元调整为每人10元。具体机型由民航总局对外公布。二、旅客乘坐上述机型以外航班缴纳的机场管理建设费仍为每人50元。三、在同一城市中转旅客的机场管理建设费,按下列办法执行:(一)在隔离区中转航班的旅客免收机场管理建设费。(二)乘坐国内航班在24小时内中转的旅客,两个航班起飞时刻(以机票上的起飞时间为准)间隔在8小时以内,在中转机场免交机场管理建设费;超过8小时的,如中转航班由上述支线飞机飞行的,中转机场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机场管理建设费,如中转航班由干线飞机飞行的,中转机场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机场管理建设费。四
    2023-06-08
    330人看过
  • 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
    卫医发〔2006〕4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部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社区卫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医疗机构类别中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修改为: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2023-06-05
    216人看过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院: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凡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行招标投标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同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的建设工程
    2023-06-07
    284人看过
  •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保安服务组织的工作,按业务范围分为:(一)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二)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三)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等服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可以从事上述各类保安服务工作;内部保安组织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第四条设立守护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100名以上
    2023-04-24
    118人看过
  •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条境外金融机构向已依法设立的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是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其他政府间开发性金融机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外国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的中资金融机构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中资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入股比例是指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占中资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的比例。第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2023-06-12
    411人看过
  • 资管新规实施细则
    资管新规的核心是打破刚兑、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清理理财乱象,降低分级杠杠,让资管业务回归主动管理本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对实体的支持力度。短期来看,清理违规理财资金可能引起市场波动,但长期来看对股市健康发展非常有利。资管新规是什么资管新规一般是指,让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通常是按照产品类型,并且一次为依据,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目的是为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
    2023-07-03
    418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设立登记是怎样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设立登记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第七条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
    2023-06-01
    258人看过
  • 广东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将于12月20日实施
    养老机构应能提供10张以上床位省民政厅出台相关细则,要求直接服务人员与不能自理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3省民政厅近日制定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的规定,养老机构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并且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实施细则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2023-05-29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词条

    大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较多,对公司决策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 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更大的话语权。 大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或管理层人员,他们通常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影响公司的... 更多>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实施细则第2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条例》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省会城市的)及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非省会城市的)。
    • 实施细则第23条中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条例》第三十条所称“总资产”系指外资金融机构的在华总资产,其计算方法如下:在华总资产=总资产-境外联行往来(资产)-境外附属机构往来(资产)-境外放款-存放境外同业-拆放境外同业-境外投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9
      外国银行分行更换行长或总经理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下列资料:(一)由其总行行长签署的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申请信;(二)由其总行出具的对拟任行长或总经理的授权书;(三)拟任行长或总经理简历。外国银行分行更换副行长、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或以上职务的外籍人员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下列资料:(一)由其总行相应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行长的申请信;(二)拟任副
    • 外资金融机构实施条例附录规定的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称“储备金”包括依《条例》第三十二条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25%的法定储备金及未分配利润。
    •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审核登记注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登记注册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一)受理: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三)核准: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做出核.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四)发照: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