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包隐藏了哪些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1:08 117 人看过

今年春节,抢、发红包达到了疯狂的地步。据相关部门统计,2016年春节期间,全国参与抢红包的达到4亿2千万人。就是说,全国总人口中,有三分之一强的人参与了发红包抢红包的活动,红包数字也达到了天文数字80亿个。如果将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和十岁以下的儿童减去,差不多有50%的人参与了发和抢的活动。

作为法律人,经过思考和研究,对红包过程涉及的法律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是否涉及行贿受贿?

微信中的红包活动,目前控制在每个红包不超过200元人民币,但对红包的个数和连续发放的次数则没有限制。如果在一个由干部组成的群中(假定群中有十个人),官小的向官大的发红包,每次每个红包200元,总共发50次,50次下来了,每个人抢得的红包理论上可达到10000元。虽然是娱乐活动,但由于是上下级关系,下级给上级发红包可能有个人目的,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则,收受10000元就可能构成受贿罪,而发红包的小干部,由于50次(每次2000元)总共发出了十万元,也可能构成行贿罪的。因此,纯属娱乐活动、金额较少、没有利害关系和其他目的的红包活动无可厚非,但数额大了,又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的,就可能触犯刑法。尤其是定向红包,更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的目的。

2、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抢红包者的目的是娱乐,也有获利的动机。有些抢手上班后标榜自己春节期间收获如何之大,多的有千元,少的也有百元、数十元,当然有抢的,也有发的,抢得的也都可能发掉了。但也不排除有些金蟾们只进不出,将抢红包变成赢利活动,这里就存在个人所得的问题了。据报道,深圳一名男士在大年除夕日收取红包69478.31元,成为收红包排行榜第一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抢得的红包应归入个人偶然所得范围,这一所得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就应纳税,其所得税率应是20%。因此,随着红包的越发盛行,税务部门会关注这一块税源,或者说税务部门如果与微信管理商相互配合,是会堵上这一税收漏洞的。

3、沉淀资金及利息归谁所有?

按照现在的做法,抢红包必须有银行卡(必须是储蓄卡而非信用卡)绑定才能取钱发包或者存入卡中。如果没有绑定银行卡,只能抢,抢到后暂存在微信支付机构,要想发红包,只能用自己抢到的钱来发。就是说,绑定银行卡的,可以从卡中拿钱发红包,抢得的钱也可以存入卡中,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只能先抢一些钱存起来,然后根据抢得钱的多少决定发红包的数额。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绑定银行卡的,抢得的钱暂存在微信保管机构,这些钱无法取出来,只能用于发红包,如果长期不发或者忘记了该款的存在,这钱及其利息属于谁?二是绑定银行卡的,如果没有及时将抢得的钱存入卡中,这钱依然是保管机构账户里,这笔钱的本金和利息归谁所有?如果想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也不是立即存入的,入账的周期可能有1-3天,这途中的利息归谁所有?对这些问题,很多法律人士已有明确解释,本人完全同意。

归纳起来讲,沉淀在保管机构的钱的所有权属于手机用户的,保管机构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提醒用户并负责以一定方式返还,既不提醒也不返还的,是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以及途中产生的利息所有权也是手机用户的,现在被保管机构非法占有,用户有权要求其与本金一并返还。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现象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其所有权。同时从技术了层面进行设计,在沉淀资金达到一定时间即应自动三次提醒用户取回或者消费,用户既不取回也不使用的,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4、发红包只能绑定储蓄卡而不能绑定信用卡吗?

发红包的微友们可能发现,只能绑定储蓄卡才能进行红包存取,信用卡无法绑定。许多微友们对这一做法不以为然,认为信用卡的钱是自己的,怎么使用是个人的事,国家和微信管理机构无权干涉,即使透支了,只要按时偿还就行,何必人为设定障碍呢。许多人为了发红包还得另办一张储蓄卡,极不情愿。对这一问题我是这样看的:首先,信用卡是不能提现的,只能用于实体消费,如果允许信用卡绑定支付宝,再用于发红包,等于认可了通过发红包的方式提现。很多利用信用卡到POS机套现,提供套现服务(超过100万元以上)并收取手续费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次,信用卡是可以透支的,用透支来提现发红包同样是禁止的。因此,相关微信管理机构也是研究了法律才作出相关禁止的。

红包活动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如:抢红包是否构成赌博行为?绑定银行卡后信息泄露谁之责?只进不出者的行为性质?抢走定向红包的行为性质认定等,有赖于学界人士深入研究,得出正确的答案。

抢红包活动从2014年流行以来,一直为民众追捧,全国几乎陷入了红包海洋,说明这一事物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合理性。这是新生事物,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专家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待理论上成熟后再制定相关规定对这一新生事物进行管理。只有未雨绸缪的前期研究,才能在后期的规制管理中游刃有余,这是所有制度出台前必经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民币相关文章
  • 网络仲裁面临的法律问题
    1、虚拟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选择了仲裁机构或指定了适用于纠纷协议的仲裁规则,那么根据指定的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要求该协议必须是“书面”的。签订书面仲裁协议的目的,是证明有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可视证据。《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明确要求各缔约国应认可书面仲裁协议,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亦有类似的规定,同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均要求仲裁协议必须为书面。这主要是考虑到书面仲裁协议在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协议的订立,确定仲裁协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等重要问题上具有口头协议所不可比拟的功能与作用。但对于什么才构成公约所定义的“书面”形式,通过电子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其他网络文本)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否构成“书面”形式,却没有统一理解。因此,法院是否接受通过虚拟仲裁做出的仲裁裁决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也就成了问题。2、虚拟仲裁协议的签字问题虚拟仲裁协议的
    2023-02-25
    195人看过
  • 网络赌博的刑事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设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以供他人进行赌博的,扰乱了社会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将构成开设赌场罪。犯本罪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和因赌博罪的区别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是赌博罪。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的场所是不固定的,而开设赌场的行为一般场所是固定的。规模上,赌博罪的规模较小,而开设赌场罪的规模较大。隐秘性上赌博较隐蔽,开设赌场罪具有半公开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30
    324人看过
  • 200元网络诈骗的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200元犯法,但是网络诈骗200元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网络诈骗的含义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应确保电脑防火墙、防毒软体等维持最新更新状态,以防各类病毒或木马侵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
    2023-07-13
    272人看过
  • 票据付款中的法律问题包括了哪些
    律师评析:1、本案本来是一个很常见的案例,卖方货物不合格的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依照合同约定所做的判决并没有问题。但是不同于一般的买卖交易,本案对于买卖双方都是一个应该吸取的教训,其关键在于买方开出的票据。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无因性的。因此,票据的法律地位相当于一个欠条,出票人对持票人有强制的、不可推卸的付款义务,这种付款义务不得引用基础合同(如货物质量问题等等)进行抗辩。本案中买卖合同成立并且卖方交货后,买方已经成为买卖合同下的债务人;而一旦买方开出支票给卖方,他就又成为票据关系下的债务人,尽管这两种债务实际上为一种。当争议发生时,卖方可以选择使用合同关系起诉买方,这样买方当然也可以使用合同关系(如货物质量等)进行抗辩,本案就是这个例子,其结果是卖方败诉。但是本案中卖方完全可以抛开合同,直接适用票据关系起诉买方,这时买方无法采用合同关系进行抗辩,卖方必然胜诉。3、我国的票据
    2023-05-31
    347人看过
  • 个人合作建房中隐藏的税务问题有哪些
    合作建房定位不同导致项目的税收不同合作建房目前遭遇了许多尴尬,虽然温州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强拿到了第一块土地,但工程却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各方面在施加压力,包括政府,银行和开发商,而且罪名也随之而来:比如非法集资等。说到底还是对合作建房的定位不明晰。目前关于合作建房的定位上存在不同的意见。有一种观点是认为合作建房是属于合作经营的行为。因为合作建房实际上是一群人形成了临时的契约型组织,一种类似于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的行为,从形式上看,这样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定位为合作经营的方式,那么就需要像房地产企业一样昭章纳税。但是我们目前的税法对于这样一个组织上还没有准确界定,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规定。首先这样一个组织甚至不是一个经济组织,不以赢利为目的,适用房地产企业纳税的问题就存在讨论的必要了。这样一个临时的契约型组织究竟适用什么税法标准来衡量呢?还有一种观点是认为合作建房是属于
    2023-05-05
    308人看过
  • “优衣库”爆红网络,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值得注意!
    试衣间不雅视频流出优衣库称非营销行为昨日晚间,一则长达1分11秒的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在微博热传。视频中,一对青年男女在服装店试衣间内半赤裸性爱。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视频内可以较清晰地听到该服装店的导购欢迎词:欢迎光临优衣库三里屯店。本店一楼没有设置试衣间,如需试衣的顾客请到二楼三楼试衣。此后,有网友指出,该事件在网上发酵迅速,并且有多位微博段子手第一时间参与,疑似优衣库为推销某全新产品的网络营销行为。针对本次不雅视频事件,优衣库今日上午通过官微做出回应,否认营销炒作此事,并称已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平台举报,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试衣间。律师:情色营销和传播均违法目前不雅视频已被删除,无法确认最初传播者。尽管优衣库官方发布了声明,但仍有网友对否认营销一事存疑。通过发布情色内容进行商业营销是否触犯法律?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我国《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出现含有淫秽和色情内容,如最后证实该事件系优衣
    2023-06-11
    449人看过
  • 网络消费权益保障法律问题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关系直接起诉销售者,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有效信息,导致消费者无法起诉销售者的,消费者也可以直接起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确承诺先行赔付的,则可以直接起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络消费中的公平交易权1.网络消费中公平交易权的特殊性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带来的快速、便捷的服务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进行网络消费,并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消费群体。但网络消费的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相较于传统的交易模式,消费者无法通过自己的经验和对商品的鉴赏,做出与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相当的判断。虽然网络消费中的公平交易权与传统消费并没有本质区别,但鉴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信息的过度扩散、消费者与销售者信息的极度不对称等因素,网络消费中的公平交易权更需受到关注。2.网络消费中侵害公平交易
    2023-07-12
    441人看过
  • 关于网络隐私权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网络隐私权遭受侵犯主要是由于互联网固有的结构特性和电子商务发展导致的利益驱动这两个方面的原因。1.互联网的开放性。从网络本身来看,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它使全球连成一个整体,它一方面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大平台。由于互联网成员的多样和位置的分散,其安全性并不好。互联网上的信息传送是通过路由器来传送的,而用户是不可能知道是通过哪些路由进行的,这样,有些人或组织就可以通过对某个关键节点的扫描跟踪来窃取用户信息。也就是说从技术层面上截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是显然存在的。2.网络小甜饼cookie。某些Web站点会在用户的硬盘上用文本文件存储一些信息,这些文件被称为Cookie,包含的信息与用户和用户的爱好有关。现在的许多网站在每个访客进入网站时将cookie放入访客电脑,不仅能知道用户在网站上买了些什么,还能掌握该用户在网站上看过哪些内容,总共逗留了多长时
    2023-05-04
    287人看过
  • 网络诽谤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山东青年段磊诽谤案,段磊起初不仅被公安刑拘,而且还遭逮捕审判,后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案最终以“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之名进行了公开审理,激发了公众更大的疑惑。第246条虽然近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网络诽谤事件,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都引起了网民的口诛笔伐,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在各地此起彼伏,“246条”亦成热门词汇。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是否立案网络诽谤案公安机关该不该立案侦查、原本自诉案件该不该公诉在网络上辩论已久,但在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罪处理过程中,已升级到上下级执法机关、全国法学界专家的争论。西安鑫龙公司韩兴昌被捕后,公司向陕西省有关部门反映汉中市公安机关违反管辖权立案调查、将告诉案件移交公诉等违法行为。陕西省公安厅在接到鑫龙公司
    2023-06-03
    436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隐藏财产问题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的处理方式: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民法典规定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处理离婚转移财产的处理方式为:若认定该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该财产系转移方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干涉。二、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可以转移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不可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
    2023-04-12
    198人看过
  • 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一、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一)不要在网站提交个人信息。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自己的隐私通常是自己无意中泄露出去的,因此不要轻易在网站上提交自己的信息,除了银行网站,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之外,其他网站都不要提交自己真实信息。(二)发布文章,三思而后行。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不要因为你的博客访问人数少不会有人注意就写一些自己的隐私信息,一篇文章一旦发布出去,就无法收回来了,文章会被存档、转载、甚至散布到很多你永远都不知道的网站上,而搜索引擎的触角会找到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因此,写文章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你不希望某些人看到你的文章,那么就不要发布它,因为文章迟早会被别人看到的。(三)使用安全的密码。如果一定要在网络上保存自己的信息(例如电子邮件、私人日记等),那么一定要使用一个安全的密码进行保护,所谓安全的密码,通常情况下是长度多于6位,有字母和数字的不容易被人猜到的密码。(四)个人
    2023-04-24
    346人看过
  • 网络刷单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刷网上虚拟的单是犯法的,一旦发现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刷网页点击率犯法吗刷网页点击率是指商家通过非正当手段赢取关注,诱使更多的人点击该网页来谋取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的1到5倍的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的1到5倍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
    2023-07-06
    384人看过
  • 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经营商的诚信度难以保障。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性、复杂性、变化性,为不法商品经营者利用网络欺诈获取暴利提供了机会。在网上发商品信息非常容易,而且成本低。很多不法商因此一味的追求商品信息的数量,而对商品的信息的真实性缺乏责任心。他们在网站公布需要出卖的商品实物图,一般都夸大了产品说明书,诱惑用户上当购买。另外,广告是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主要依据,而一些不法商利用广告监督难、隐蔽性强、传播快、涉及面广的特点,大量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待购买方发现上当后,不法商已经转移或关闭站点,无法找到人。使得消费者被侵权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有人形容“网上欺诈已成为网络购物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最为严重的现象之一”。(二)网络购物安全难以保障。保障安全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法》)规定的消费者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传统的商品交易是当面挑选,当面支付,安全可靠性强。但网络的虚拟性,
    2023-03-16
    435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的有关法律问题
    前很多创业者均首先是从建设个人网站开始的,待公司成立之后,网站也将不断地发展。故,在正式开讲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之前,先说说建网站的有关法律知识。这次讲讲网络著作权有关问题。一、关于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诉讼管辖依据以下地域管辖原则1、侵权行为地:(1)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2)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2、被告住所地。3、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前两者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二、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范围1、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
    2023-06-08
    67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币
    相关咨询
    • 网络7天贷的法律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1
      这个是需要看利息是否超过二分而定的啊。
    • 隐名股东具体指哪些法律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风险。 2、委托投资合同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隐名股东向有限责任公
    • 网络直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网络直播依靠什么法律进行规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如今,在互联网技术大潮的带动下,网络直播平台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互联网所提供的便捷路径,让网络直播真人秀迅速赢得数量庞大的用户,然而各种乱象也随之而来。网络直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网络直播依靠什么法律进行规制?
    • 网络刷红包的犯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6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怎样隐瞒红斑狼疮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