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2:20:32 368 人看过

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包括开发为农用地和开发为建设用地。土地开发包括将土地开发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二级开发:

1、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

2、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从土地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集体土地开发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签字完成时,不过有特殊约定的,就根据约定时间生效即可。如果哟一方不在履行合同的义务,那么就是违约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违约款,或者是根据受害人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双方可以商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土地开发的含义是什么?土地开发有哪些类型
    土地开发的含义是什么,有哪些类型,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未利用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有效途径。一是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二是土地利用深度的发展。根据这一定义,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固有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拓展土地利用空间和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生活中作用的过程。土地开发包括将土地开发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一般分为一级土地开发和二级土地开发。(一)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统一组织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农用地,存量国有土地、征收土地和农用地的拆迁、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土地二次开
    2023-05-02
    276人看过
  •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2023-04-16
    381人看过
  •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2023-06-03
    423人看过
  • 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土地开发补偿款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土地开发补偿款的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
    2023-03-19
    292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开发补偿款?
    一、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二、土地开发补偿款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三、土地开发补偿款的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
    2023-04-06
    159人看过
  • 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
    一、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二、土地开发补偿款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三、土地开发补偿款的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
    2023-04-1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土地开发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开发费是进行土地开发时所投入的费用总和,即生地变成熟地所需要的总费用。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及宗地开发配套费。另一解释: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土地开发费构成:1.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基础设施配套常常概括为“三通一平”和“七通一平”。“三通一平”指:通水、通
    • 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土地开发流程节点分两部分: 第1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2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
    • 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用地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要求的形状与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 工业用地的开发流程如下: 1.前期的准备。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
    • 土地承包地是指什么时候开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4
      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的流程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申请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