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15:43 257 人看过

在律师团队办理众多拆迁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拆迁方正是利用许多被拆迁人既不懂法也不了解拆迁政策,并且在对于拆迁补偿都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也不知道多少补偿才算是合理,通常会为了一点芝麻大的好处,而丢弃掉对自己更有利的合法利益。

等到与拆迁方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这补偿非常的不合理,此时如果被征收人想要再撤销补,是不太可能了,因为该补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了。

因此提醒大家,有拆迁奖励虽然是件好事儿,但是高额的拆迁奖励很有可能是从被拆迁人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里面截留出来的。

其次,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被拆迁户应该要知道,拆迁奖励补偿很有可能也是自己拆迁补偿款应得的一部分,并且相对于拆迁补偿款而言仅仅是芝麻。

最后,还要再次提醒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规避用高额的拆迁奖励来诱导被拆迁人尽早签字搬迁的骗局。

一、拆迁补偿原则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企业拆迁补偿存在什么问题?
    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拆迁律师总结出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本身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与损失和企业装修附属物的损失。除此之外,拆迁方可能也会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企业设定一些奖励。具体奖励数额根据不同的项目实施意见决定;2、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不同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3、企业预期利润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资料,计算近几年平均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利润损失。一、养猪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养猪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对被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因被拆迁而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及设备的损失;2、对被拆迁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用及物资运输等的补偿。养猪企业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补偿数额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二、内蒙古企
    2023-06-20
    461人看过
  • 公房产继承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我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现在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现在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实
    2023-05-05
    24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建设项目用地大量增加,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和征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承担的征地拆迁任务十分繁重。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目前各地的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偏低,拆迁程序不到位,拆迁工作透明度不高等原因引发征地拆迁纠纷,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我们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仅就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探讨。一、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
    2023-04-23
    266人看过
  • 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由于我国法律援助机构成立较晚,管理人员参差不齐,因此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势在必行。另外,对于受援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是法律援助人员,只有优秀的法律服务人员才能保证法律援助的顺利进行。同时,更要强调敬业精神,必须本着为当事人谋取一切合法利益的理念而尽职尽责。而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人员决不姑息,应依法处理。同时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中的大部分人员业务水平较差,需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以逐步提高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二、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援助对象:具有援助地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城镇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均为老年人法律援助对象。援助范围:1.刑事案件中,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2.请求给付赡养费事项;3.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4.请求国家
    2023-04-28
    362人看过
  • 异地搬迁存在的问题
    1、扶贫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现有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却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是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缺口大。资金需求量大,改造建设难,前期投入巨大,会造成一定的资金困难和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2、政府管理效率不高,资金浪费严重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补助资金不能如期足额到位,异地搬迁过程中,政府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为搬迁户安置生活,如为搬迁户建筑房屋的费用,学校和交通等基础实施的建设费用,给搬迁户一定的安家费用等。有些地区由于近年来财政收入减少甚至出现了赤字,加之由于当地政府的政策透明度不高,甚至存在一些腐败问题,难以及时支付当地政府应给搬迁户的搬迁补贴,造成移民对当地政府不满,因许诺不到位,搬迁移民不信任搬迁工作的组织者,认为他们在用异地搬迁作幌子从中捞取好处。而没有真正达到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目的。因而解决好资金来源及有效使用扶贫资金,树立政府威信,是移民搬迁工作中的首要问题。3
    2023-03-01
    186人看过
  • 在哪里咨询拆迁问题
    咨询拆迁问题可以在以下地方:1、拆迁赔偿归国土或房管局管,可以去咨询他们;2、具体的项目可以咨询拆迁办;3、还可以咨询做拆迁评估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如下: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
    2023-08-12
    236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部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1、法律认识的模糊工程项目部是为了某项工程施工而设的临时机构,并不是固定管理现象,不是常设机构,项目部只是施工企业的授权单位。很多施工企业把本来一次性的、临时的组织机构又建成了固定的管理模式。项目经理可以购买汽车、购置固定资产,这样发展下去,跟过去的固定建制没有什么区别。这样使得项目部的权利过大,不利于公司管理和控制。2、责权利不明确项目部的权利是代表公司施工,管理工地现场的人、财、物,不能超越公司独立行使任何权利。不能独立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很多项目部的责权利不明确,项目部既可以代表公司与甲方签订所有的法律文书,包括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也可以处理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任何事务;还能对外签订材料采购等相关的合同,甚至有些项目部能直接收取工程款。这显然超出了项目部的权利范围。而有些项目部权利又过小,事事都得请示公司,从而耽误很多事情。有些项目部没有奖励机制,在利益上很模糊,造成两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2023-03-31
    438人看过
  • 小产权房面临拆迁、权属变更时存在哪些问题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多发生于城乡结合部地带,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一是小产权房隐患重重,法律风险大。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风险相当大。二是小产权房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风起云涌,个别商家或者个人为了获取更多利润、降低用地成本,违规建设“小产权房”进行商品交易。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一般都是恶意行为,并且主观意图在于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而损害了国家权益。在法律上讲,大多都违法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即主要表现为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无法补办
    2023-06-15
    275人看过
  • 土地条款存在的法律问题
    (1)土地征收、征用的约定不恰当,甚至违反法律部分招商引资合同在项目用地条款中,直接约定由项目投资方进行土地收购,违反了法律关于土地征收征用主体的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都要按法定程序,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以国家名义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给用地单位使用。因此,征用土地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即政府代行。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由投资方直接收购农村集体土地,违反了法律规定。(2)土地出让价格违反相关规定招商引资合同中涉及的土地出让价格不统一,有些甚至违反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格的规定。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
    2023-03-31
    76人看过
  • 拆迁农民房屋的法律问题
    目前,因征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农民房屋而引起的有关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用补偿)的矛盾较为突出。在征用补偿这样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国家层面的法律缺失,使得一些地方农民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影响到了社会的安定,也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一、农民房屋征用补偿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一)轻法律重规章:基本上采用一些应急性的行政规章,限制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和处分农民私有财产我国宪法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和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关于农村征用补偿的专门法律,以调整征用补偿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涉及征用补偿问题,却没有对农民房屋等私产的补偿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在现行处理农民私产中除了极为少量的法律涉及此问题外,主要参照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及文件干预处分在征用过程中涉及的农民私产。(二)轻私权重公权:在征用补偿过程中,政府行政行为缺乏法
    2023-06-10
    17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存在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
    2023-06-15
    15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近几年来,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群体性上访也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持刀、持械、持爆炸物,使用暴力抵制房屋拆迁。还有的地方利用黑社会势力将农民置于死地,个别人命案震动中央。问题一: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在法律上已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女二嫁的现象。问题二: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因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能协商一致或补偿款不到位,农民不肯交地。无奈之下,房地产开发商自行组织强制交地,政府派出了相关人员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可依的强制交地行为。问题三: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房地产开发商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问题四:被征用农村
    2023-06-10
    307人看过
  • 拆迁评估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估价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成新、区位、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该计算方法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精神以及《房地产估价规程》不符合。首先这是由于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不仅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数的影响,而且还受市场众多因数影响的,往往后者的影响比前者大。例如:房地产周边环境这一影响因素,同一房地产所处同一区位,但不代表周边环境是相同的,这是因为房地产特性(个别性)决定的,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没有说服力的。其次,《房地产估价规程》中也找不出基准价格一词的由来,更谈不上其计算的依据及科学性。2、确定房屋基准价格存在的问题房屋基准价的测算,首先是由政府来认定估价机构,后由该机构来测算,再由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确认其测算结果,实际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摆脱不了政府的干预,因此房屋基准价还不是市场行为,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房屋价格变
    2023-07-02
    326人看过
  • 管理会计存在哪些实践上的问题
    一、症结剖析(一)管理会计本身的弊端管理会计所采用的方法可以是会计的、统计的或数学的方法,但用得最多的是经济数学方法。它将管理会计复杂的经济活动用简明的数学模型表达出来,揭示有关对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最优化的数量关系,为管理人员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提供客观依据。至本世纪70年代初,在管理会计思想发展中出现了“信息经济学方法”,试图将成本会计的“绝对真实方法”和“条件真实方法”归结到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体系中。这种微观信息经济学对管理会计的影响,使管理会计研究人员试图用理论来改变实践。他们在书斋中为实践工作者设计了一些复杂的确定型、风险型、不确定型经济数学模型,有些模型直到今天还难以在实践中运用,因而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二)我国管理会计研究现状的弊端在中国会计史上,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者早已研究产生了一系列类似于管理会计的核算和管理方法。目前我们对管理会计的研究,仍然倾向于注重理论,追求
    2023-06-01
    27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强制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2
      一、当前中国强制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主体大力驱使,导致拆迁程序违规囿于行政强制法律执行的流程十分繁琐,一些行政主体滥权违规缩减强拆流程,行政强制法也未对强拆主体的责任承担进行合理调控。这主要表现为,未给予当事人充足时间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就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迁程序的违规,阻碍了行政强制法的有效落实,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二)背后利益链条操纵,民众难获合理补偿
    • 企业拆迁哪些问题企业拆迁遇到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2
      在企业遇到拆迁时最好做好以下准备: 1、整理企业财产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等,整理这个清单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客观评估企业资产的价值。 2、准备材料清单。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土地、房屋相关的各种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等,这些材料已有的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但重要的应尽量想办法解决。 3、了解拆迁项目。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拆迁
    •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酐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6、送达手续不到位
    • 此案在处理上存在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p>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有以下情形: 1、案件事实清楚、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7; 6、证据充分的、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够成犯罪的、聋;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适用情形襄阳律师网页链接1。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 在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什么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28
      首先房屋拆迁评估当然以市场价来评估,是公正合理的;但是,城市的居民经济存在着严重的两级分化问题,特别是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他们是弱势群体,大多为下岗职工、无业居民,有的长期生病卧床不起,生活来源靠子女及周边社区居民来接济,就是屋子很破,也能起挡风避雨的作用,一旦这些居民被拆迁,他们将失去原有的稳定生产、生活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