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1:12:16 132 人看过

一、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二、股权收购的流程

1、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足够的防范。

2、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做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因此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责任;

(9)争议解决。

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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