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1、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停工留薪期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伤残补助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3)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二、申请工伤待遇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进行工伤认定
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社保局,拿到《受理通知书》,60天内,拿到工伤认定书。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再进行工伤鉴定
拿到《工伤认定书》,再申请伤残鉴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因工负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职业病病史摘要》。
一般60天内会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拿着《鉴定结论书》,去医保中心办理《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医疗费结算单》,再到社保中心办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先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再和《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医疗费结算单》一起给社保中心,他们会给你一张《工伤(亡)人员待遇核定表(个人)》表,在30天内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到你账户上。
-
工伤保险申领上海市复发待遇
212人看过
-
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赔偿标准
423人看过
-
工伤待遇怎么赔,上海九级工伤待遇是什么?
430人看过
-
首次申领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要点
435人看过
-
海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解决?
223人看过
-
上海市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398人看过
-
上海市工伤保险九级待遇到底如何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9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 2、离职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上海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9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的规定,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
-
珠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6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
安庆市的工伤保险待遇大概是什么待遇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残疾的,在申请伤残鉴定,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
上海五级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6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工伤人员应当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