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10:42 290 人看过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国税函[2010]75号

发布日期:2010-2-20

执行日期:201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各地对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二、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716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产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5年10月12日财税字[1995]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适当解决钾肥生产企业的困难,以利于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钾肥产品增值税总理通知如下:一、对钾肥产品生产环节征收的增值税1995年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二、对青海钾肥厂1994年生产销售钾肥产品欠交的增值税予以免征,对1994年已交的增值税不再退库。三、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财预字[1994]5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06-07
    437人看过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为了组织和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做好199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正确核算并分析、总结城市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8]2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26号)和《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要求。各主管国税局要结合1999年会计决算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结合会计决算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在年度会计决算工作中,主管国税局要组织各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重点主要是新老财务制度之间的衔接事项,并自觉纠正违反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行为,主管国税局要将各城市商业银行
    2023-06-07
    177人看过
  •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问题
    咨询问题: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一项:"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我建设的发电站在一个县上,非独立核算,没有办公场所,年发电量10000度;而机构所在地(总部)在兰州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县国税局要求发电站产生的增值税要按6%给他们缴,而兰州市国税局按上述规定按17%征收增值税,同时抵扣发电站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现在我如何向哪个国税局缴纳增值税?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0号令)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独立核
    2023-06-07
    138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科学调整农业施肥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机肥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二、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一)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三)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三、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2023-06-07
    286人看过
  •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函〔2008〕1079号发布日期:2008-12-31执行日期:2008-12-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三、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
    2023-04-24
    85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只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均应当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偷税亦属未按前款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故应当加收滞纳金。??二、对偷税行为加收滞纳金的计算起止时间为,从税款当期应当缴纳或者解缴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者解缴之日止。??(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5月15日国税函〔1998〕291号批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998年6月1日新地税征字〔1998〕018号通知转发)
    2023-06-07
    5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
    •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农产品的销售价不含税,即为销售额;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 尿素类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4
      目前尿素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原来是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税额(先征后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 关于增值税的减免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关于增值税的减免规定: 1、优惠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1)农业产品,包括粮食、蔬菜、烟叶(不包括复烤烟叶)、茶叶(包括各种毛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2)粮食、食用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