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24:35 190 人看过

关于定义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毒品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关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通用公司的内部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从以下方面考虑:1.通用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应具备的条件是不为普遍知悉和并非容易获得。本案中,通用公司主张之红色服务光盘记载的信息包括了GECT设备的结构、布线、电路、机械或电气原件参数等技术信息,该信息为通用公司在长期的CT设备设计、生产及维修过程中自主研发形成。因此,通用公司的技术信息不属于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可以认定有关信息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2.通用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否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本案中,通用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其维修人员维修GECT设备所必须使用的技术信息;同时通用公司与相关医院签订了维修服务合同,获取了经济利益;加之西安九翔公司、王晓辉利用该技术信息举办培训班,收取培训费、为他人维修设备获取了利益。由此证明,通用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能为通用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3.通用公司对其内部信息是否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本案中,通用中国公司与王晓辉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通用公司红色服务光盘及高级维修手册、内部培训资料的每一页下方均载明了保密警示文字,由此证明,通用公司与相关的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条款,严格限制了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示了保密警示,符合解释规定的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形,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因此应当认定通用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通用公司的内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通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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