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20%税率,计算纳税。
二、北京实施细则发布后,税务机关采取哪些方法确定房屋原值并计算应纳税款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一)自2013年3月31日(含)起完成网上签约的二手房交易,办理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提供据以证明房屋原值的相应凭证。
根据房源情况不同,房屋原值分别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对于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相应凭证后确定房屋原值。纳税人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契税缴税凭证的,按孰高原则确定房屋原值。
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对房屋原值进行核实。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与转让房屋有关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凭证的审核。纳税人未能提交有关费用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补正;不能补正的,经纳税人签字确认后,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能够确定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
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四)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三、个人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具体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四、住房装修费用扣除有何要求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五、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
租客可以装修租住的房屋吗?租客可否要求房主支付装修费
468人看过
-
买样板房装修质量差房主要求返还“装修费”
363人看过
-
房屋装修费用如何入账
243人看过
-
租房期间可以要求装修费吗
56人看过
-
房屋装修合同要求
82人看过
-
房屋装修费用包含哪些?房屋装修如何省钱
255人看过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 更多>
-
-
-
租房合同纠纷与装修费用如何解除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9双方对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的处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如果装饰装修物未形成附合,可以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应当对因拆除造成的房屋毁损恢复原状;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形成附合,应当根据合同解除的过错责任,分以下四种情形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装饰装修物
-
房子装修有问题如何要求赔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您的损失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您提到的都可以归到其中,当然还有您没提到的损失项目,开发商也应该赔偿.误工费,顾名思义,是因他方责任导致您不能正常从事职业工作,为补偿您的劳动收入损失而列支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应以您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应以社平工资.本案中,因为您可能在家监督维修事务而不能上班,取得这项赔偿,理所当然.但您一定要明确计算标准和对方赔付该款的根本目的,在任何文件单据上签字时
-
可以用于装修住房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2)公积金装修贷款利率公积金装修贷款利率和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保持一致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只有两种用于,具有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的能力,一是购房贷款,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二是装修贷款,至于申请者是否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要看各地公积金中心的具体规定;3)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之日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按照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