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承诺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34:01 125 人看过

什么是本票合同本票合同也称为非实质性合同。实践契约的对称性。它是指仅以当事人协议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交付合同标的物的,与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无关。

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本票合同和实际合同进行分类。本票合同是以当事人约定为成立充分条件的合同,即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成立的合同。实际合同,是指除当事人约定外,标的物交付后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只有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才能成立,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其他款项时,合同关系才能成立。在实践中,大多数合同都是本票合同,而实际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托管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例如,只要买卖双方就规格、质量和价格达成一致,就可以订立销售合同,未交付标的物的货物的数量和价格。其他合同,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均为此类合同。有些合同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例如,房屋买卖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区分本票合同和实际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和风险转移时间具有重要意义。在本票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付款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将导致违约责任;在实际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付款只是合同前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双方应就合同中的规定达成一致,所有的经济合同都是允诺合同,其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和要素是不同的。实践合同与允诺合同在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和要件上的差异是“区分理论”设定的一个划分标准,对当事人的义务有不同的规定:允诺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将导致违约责任;在实践中,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付款的完成不是当事人的付款义务,而是合同前的义务。违反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责任向缔约阶段的延伸和延伸,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第一,缔约过失责任违反了法定的合同前义务,而违约责任违反了约定义务;其次,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存在违约行为,行为人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规定的少数例外情况除外;第三,从责任模式的角度来看,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两种:损失赔偿和财产返还,与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承诺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在满足承诺合同约定的要件时即生效。因为承诺仅仅是邀约人与被邀约人之间达成了合意,即是合同的成立,但这并不意味双方的成立的合同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必须其满足生效的要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没有约定特别的生效要件,那么承诺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如果有约定其他的条件,则需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生效。二、工程施工合同怎样会无效工程施工合同满足以下条件会无效:(一)合同主体不适格;(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
    2023-05-03
    251人看过
  • 合同承诺的方式有什么
    合同承诺的方式如下:(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一、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1、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2、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二、承诺的概念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是,除交易习惯或要约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且需要及时到达受要约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
    2023-03-22
    76人看过
  • 什么行为属于合同承诺
    一、什么行为属于合同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一)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2023-05-03
    66人看过
  • 仓储合同是承诺合同吗
    仓储合同是一份期票合同吗?仓储合同是一种本票合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托管人,接受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托管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货物,仓储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保管合同合同特征仓储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律特征。因此,在签署和履行时,你应该注意你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开始时间,这决定了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前者于成立时生效,后者于交付时生效;前者是有偿的,而后者是有偿的。否则,应由双方自行商定。特点:(1)仓储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暂时转移对仓储物的占有,而仓储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寄存人。(2)仓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是仓储合同的标的。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备依法从事仓储业务的经营资格。
    2023-05-07
    231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承诺中的发信主义
    英美法系所采用的发信主义理论始于1818年英国的亚当斯诉林赛尔案,审理该案的法院认为: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也不知道该通知何时能到达要约人,甚至不知道该通知能否到达要与人,如果双方均要求收到对方通知才成立合同,那就没完没了了,合同永远不能成立,故应以信件上所载的发送邮局的邮戳日期和发报人将电报送交邮局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使信函和电报在传递图中遗失,合同也成立。1879年,英国的塞西杰法官对发信主义作了一段经典的阐释:我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视邮局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既然邮局是双方共同的代理人,那么就应得出这样的结论:表示接受的信件送交邮局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开始具有最终的、绝对的拘束力,因为这如同接受人将信件交给了发盘人派来的信使(发盘人的代理人,传送发盘人的发盘,取回接受)手中一样。这就是民法上的委托代理理论,即要约人通过邮局将要约送给受要约人,在这里,要约人以默示的方式
    2023-06-09
    464人看过
  • 承诺承诺中承诺具体指什么
    承诺的方式具体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其中明示的方式主要包括通知的方式,承诺人可以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要约人;而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也可以以行为的方式默示地作出承诺。一、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存在着法律效力吗要约和要约承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而对于要约邀请是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效力。《民法典》第482条规定:“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2、承诺的效力。承
    2023-03-11
    105人看过
  • 合同是要约还是承诺
    1、合同的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2、合同的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一、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
    2023-02-25
    213人看过
  • 承诺书和合同有什么区别,承诺书与合同的效力哪个大
    一、承诺书和合同有什么区别承诺书和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合同为双方行为,而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议。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3.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承诺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
    2023-03-31
    429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如下: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分理论的历史演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起源于古罗马。在古罗马社会初期,商品交换不发达,且多局限于部落内部进行。对这种偶然进行的交换,交换双方当事人投入了充分的关注,采取了类似敬神般的特定仪式以期交换顺利进行,而最终实现交换的目的。法律也侧重于对形式的保护,规定契约必须经过特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法律执有制裁武器的,不是一个允约,而是附着一种庄严仪式的允约。最初的契约形式分为两种:曼兮帕蓄方式与耐克
    2023-07-05
    255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3、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债权人交付借款了才能成立生效。二、民法中的实践合
    2023-03-12
    441人看过
  • 废除已经承诺的合同方法是什么?
    合同作废也就是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依据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还可以作废吗已经缴税的发票不能作废。但是已经缴税的发票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后重新进行开具。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
    2023-07-16
    160人看过
  • 承诺合同怎么签订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一、承诺延迟怎么办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
    2023-03-04
    497人看过
  •  合同承诺期限起点的规定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可以具体规定,包括三种情况:通过信件或电报发出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通过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根据以下规则,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可以具体规定:1.如果对方通过信件或电报发出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2.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3.如果通过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合 同 承 诺 期 限 的 计 算 方 法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承诺期限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推定合同成立时生效,合同期限即自成立时起计算。第二种是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计算
    2023-09-07
    407人看过
  • 承诺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在满足承诺合同约定的要件时即生效。因为承诺仅仅是邀约人与被邀约人之间达成了合意,即是合同的成立,但这并不意味双方的成立的合同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必须其满足生效的要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没有约定特别的生效要件,那么承诺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如果有约定其他的条件,则需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时间节点是指什么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已建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称为法律效力。同时,成立原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基本规则,即合同的成立及其效力同时发生。合同生效时间包括两个内容:1、合同生效的一般时间限制是合同依法成立,承诺依法生效;2、合同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一致的。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时间具有法律效力。二、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啊买卖合同一般自承诺时成立,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但
    2023-04-04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合同承诺以后的变更的承诺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非要约人反对,该承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
    • 合同法律明文承诺等写承诺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2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
    • 合同承诺的撤回流程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9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就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
    • 中国合同法关于承诺人撤销承诺的原因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3
      承诺人撤销承诺的法律规定:承诺人对要约有重大误解或者有欺诈承诺的,可以撤销承诺。承诺未到达对方的,承诺人也可以撤销承诺,但撤销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或同时到达对方。
    • 承诺函是合同文件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
      1、承诺函是合同,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函是指贷款人承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信函。 2、《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