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13:16 83 人看过

一、效力待定跟可撤销合同有什么不同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三、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可撤销合同相关文章
  • 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订立后能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相对人主观不存在过错且未被追认的可以申请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追认,在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一、劳动合同效力待定的标准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性?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
    2023-03-12
    496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行使追认权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三者的法律效力各有不同,其次是三者形成的原因不同。效力待定合同行使追认权的行使只需要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者行为人明示或者默示作出即可,如果法律规定需要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合同的效力以及形成原因不同:1.合同的效力(1)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2)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在被权利人确认后则是有效合同,具有履行的效力。(3)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2.形成原因不同(1)可撤销合同形成的原因是重大误解订立、显失公平。(2)效力待定合同形成的原因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无权代理行为人订立;法
    2023-06-04
    22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是否效力待定
    律师解答:可撤销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可撤销合同不是效力待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在撤销后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过相应的权利人追认之后才有效,否则无效。《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5-04
    41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变更合同的不同之处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分如下:效力待定合同需要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如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的,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该情形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怎么区分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无
    2023-07-06
    265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纠纷能够申请仲裁吗
    一、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纠纷能够申请仲裁吗?满足以下条件就能够申请仲裁:(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始终无法转变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
    2024-01-22
    344人看过
  •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有什么不同,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无效和可撤销有什么不同合同无效和可撤销有以下不同;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二、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条件是:1.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2023-03-30
    249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
    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可撤销合同谁有权主张撤销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能主张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三、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
    2023-05-06
    352人看过
  • 合同撤销后具有什么效力
    在撤销合同之后,将会产生两个层面的实际效果:首先,该份合同从订立之时起便丧失其有效性,致使当事人不必再遵守并执行此合约;其次,针对经由合同而获得之财产利益,应当向原权利人进行合理退还,若无法完成退还款项或者发现无须进行退还,则应当采用法定的评估方式对该笔财产进行折算补偿。此外,对于因过失行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一方,有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无端的拆除性行为所遭受的不必要损失和损害。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合同已被宣布废弃,这并不妨碍其中独立存在关于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实际生效的法律地位与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7-24
    187人看过
  • 合同的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形
    (一)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我国《民法典》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但对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当然无效的行为,而只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的效力问题,通行的理论基本是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023-03-20
    382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是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知道能否生效,只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才能够判断。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区别状态不同、利害关系人不同、权利期限不同、要件的性质不同。一、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合同的效力待定名词解释是指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者不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3.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4.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二、合同的效力待定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合同的效力待定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
    2023-06-04
    240人看过
  •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1、合同有成立效力。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5、实质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一、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要履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是否履行要看是否追认,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则需要履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则不需要履行。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一是合同有成立效力,但无效果效力;二是合同存在缺陷但可以修正;三是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与附期限附条件、可撤销可变更合有严格区别。
    2023-03-05
    82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下的撤销权规定详解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撤销权,必须在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追认前行使,追认生效时,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就已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即效力待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当然,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我国《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限制民
    2023-07-06
    278人看过
  • 可撤销是效力待定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是。不是。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事后是否追认或行使撤销权。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4-13
    284人看过
  • 怎样规定可撤销合同效力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
    2023-07-29
    22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有以下情况而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 4、胁迫。... 更多>

    #可撤销合同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06
      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两个明显的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因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但仍有一些欠缺,所以既不属于无效合同,也不属于撤销合同,其效力处于有效与无效之间。 (2)效力待定合同,其命运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补正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基本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接近
    • 合同效力待定是双方都有权力撤销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善意相对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存货合同效力待定是否可以撤销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可以。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