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十级3年后辞职有赔偿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如员工于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受伤害,导致评定为十级伤残程度时,无论劳动关系及聘用协议是否在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以下简称“协议终止”),抑或是员工自愿选择提前结束上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解除”),工伤保险体系将会为该员工提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工伤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须在员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依照本地实情加以认定和明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向第三方追偿吗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细则,当第三方所致的工伤事故发生时,企业在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该第三方进行索赔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换言之,当职业人士遭受伤害并被认定为由除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所导致,那么,受损权益享有者便有权要求如此第三者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遭广泛支持和认可的这一点也由我国人民法院严格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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