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合伙人创业需公证什么条件的规定是什么2024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8 16:07:50 131 人看过

一、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而对协议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协议本身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

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做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有做公证的,仅此而已。

二、订立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spanstyle="font-size:

9.5pt">、理清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spanstyle="font-size:

9.5pt">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spanstyle="font-size:

9.5pt">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spanstyle="font-size:

9.5pt">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spanstyle="font-size:

9.5pt">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spanstyle="font-size:

9.5pt">、禁止使用的字样

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spanstyle="font-size:

9.5pt">、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

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

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

明确写明。

③<spanstyle="font-size:

9.5pt">查阅账簿的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④<spanstyle="font-size:

9.5pt">退伙的权利

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

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①<spanstyle="font-size:

9.5pt">足额出资

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

②<spanstyle="font-size:

9.5pt">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

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③<spanstyle="font-size:

9.5pt">竞业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④<spanstyle="font-size:

9.5pt">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四川成都市就业创业证要什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一、就业创业证要什么条件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二、就业创业证有哪些作用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上面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行免费发放。这个证件有很大的作用,比如,劳动者若是自主创业,凭该证可享受一系列扶持,包括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府对规定行业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在创业初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再比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材料/工具:居民身
    2023-05-25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准备自己创业,合伙公司与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3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人成立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应由两人以上成立。就是因为合伙企业人数较多,为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所以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对于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经营权、分红等都有着细致的规定,鉴于本文目的不作展开。另外,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较为常见,多数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用于专业机构
    • 成都申请创业补贴条件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1
      办理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
    • 个人创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5
      《合法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川领结婚证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4
      1、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2、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
    • 四川成都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规定是什么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