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以全省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
上海市:2005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上海市:2005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本市最近对工伤补贴费用作了调整。属于《实施办法》适用范围、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目前仍由按《关于本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2005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本市最近对工伤补贴费用作了调整。属于《实施办法》适用范围、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目前仍由按《关于本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支付的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定期伤残抚恤金(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标准相应提高,并且统一规定从2005年7月1日执行。
定期伤残抚恤金(或)调整
工伤人员的定期伤残抚恤金(或伤残津贴),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的相关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调整:
致残一级增加157元/月;致残二级增加142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27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13元/月。
注:按上述规定调整伤残津贴标准后:
致残一级伤残津贴标准低于1830元/月的,按1830元/月确定;致残二级伤残津贴标准低于1728元/月的,按1728元/月确定;致残三级伤残津贴标准低于1626元/月的,按1626元/月确定;致残四级伤残津贴标准低于1525元/月的,按1525元/月确定。
调整
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的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调整:
致残一级(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93元/月;致残二级(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74元/月;致残三级(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56元/月。
注:按上述规定调整生活护理费标准后: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低于1017元/月的,按1017元/月确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低于813元/月的,按813元/月确定;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低于610元/月的,按610元/月确定。
相关提示:
1、已纳入《》适用范围的相关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已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致残一级至四级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致残一级至三级老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低于上述规定的,按上述规定的标准补足差额。增加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按照沪劳保福发(2005)11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3、未纳入《》适用范围、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在职职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的,由企业和工伤职工以每月享受的定期伤残抚恤金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应由工伤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由企业从定期伤残抚恤金中代扣代缴。
4、未纳入《》适用范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职工,按本市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工伤职工定期伤残抚恤金标准的,原所在企业应补足到定期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差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在原渠道列支。
相关文章
如何界定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特别推荐
上海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一至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2006年河南省伤残津贴标准调整通知发布
309人看过
-
山东省东营市:调整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199人看过
-
山东伤残津贴调整时间节点
202人看过
-
山东工伤待遇调整最新通知
51人看过
-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发布
112人看过
-
山东伤残津贴何时调
123人看过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被辞退的职工,以及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受伤职工。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更多>
-
山东工伤津贴调整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6一、工伤调整范围 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工伤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246元、236元、226元、216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
-
山东企业工伤津贴调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民间非营利组织1-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试行办法》规定,近日,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下发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一、调整范围。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中,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不包
-
山东省工伤一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关于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
-
伤残五级到六级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或最新调整?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伤残津贴按照事故发生当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一般方式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4-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比例,通常情况下,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也可以联系临沂市人事社保局工伤保险科(),进一步详细咨询。
-
山东省工伤一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一)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关于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