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公布后,房屋扩建重建能否获得更多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13:39 24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被征收人在征地公告发布后急于新建、扩建、砍伐,就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可能会受到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九)征地告知。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x)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种类、面积,以及附着于地面的土地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11)组织征地听证会。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他们有权就被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补偿倍数标准是指征地时在征地计划中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产值倍数。确定年产值后,市、县政府在编制征地方案时,应当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倍数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补偿倍数。在确定赔偿倍数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法定最低倍数。土地补偿最低补偿倍数为6倍,安置补助最低补偿倍数为4倍。2按亩计算的最低安置补助倍数为15倍。安置补助倍数未达到15倍的,按安置人口计算各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1)在人均耕地面积特别小的地区,支付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30倍;

(2)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30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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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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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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