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进行的本证,需要法官的内心确信达到高度可能性的程度才能视为完成证明责任;反证则只需要是本证对待证事实的证明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即达到目的。高度可能性是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最低限度要求,举证责任人在穷尽了可以获取的所有证据之后,所举证据的证明效果必须至少达到足以令人信服的高度概率。
对于大额现金交付的事实需要综合全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审慎认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大额现金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因此在出借人持有借条并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情形下,审查借贷是否实际发生存在较大难度。对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来源、出借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借贷双方的关系、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当事人庭审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百一十六条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117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普通法是什么
64人看过
-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现状
105人看过
-
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现状
125人看过
-
保证责任的时间到什么时候到期
234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含义是什么?
457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关系是什么?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0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有责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也称为行为责任;后者是指事实真伪不明的,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也称结果责任。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有五个主要区别:(1)不同的工作条件。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不同的法律后果。当事实真伪不
-
举证责任的概念及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举证责任,指诉讼主体在诉讼活动中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有举出证据的义务。举证责任的概念,来源于古罗马诉讼中,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它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当事人对主张的事实负有提出证据证明的义务,否认的一方没有举证责任;二是双方当事人的主张都提不出足够证据,则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举证责任倒置指在诉讼中按举证责任一般原则原告本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却因某种原因依法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是一般
-
举证责任是谁负责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9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还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个劳动合同得纠纷,不是属于劳动关系的纠纷,所以这个举证责任得原则,还是谁主张谁去举证的原则的呢,另外,如果是劳动关系的纠纷,这个举证责任就是在用人单位这边的呢。你朋友若提出了什么主张,则肯努力能够需要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
什么是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进行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说白了就是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需证明被告方与损害结果没有肌户冠鞠攉角圭携氦毛关系,否则其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
-
民间借贷大额现金交付的举证责任及认定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出借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应当对是否已形成借贷合意、借贷内容以及是否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借条为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合意的凭证,同时具有推定借贷事实已实际发生的初步证据效力,但在借款人提出借贷事实未实际发生的抗辩,且人民法院对借贷事实产生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时,出借人还应提交其他证据印证借贷事实的实际发生。本案中,原告对于借贷事实的证据只有借条,对于金钱的给付只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