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土地使用税应该如何进行缴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13:20 366 人看过

一、怎么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需到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拥有多处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村级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
    一、村级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如何规定?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国家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
    2024-01-25
    412人看过
  • 无租使用房产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无租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谁缴《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
    2023-06-20
    491人看过
  • 公司自用土地使用税需要进行缴纳吗
    公司自用土地使用税需要进行缴纳吗需要进行缴纳。一般来讲,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一、哪些属于自用房(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
    2023-02-19
    3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报多了,该如何进行解决
    写出情况说明,让专管员签字,多缴纳的税款在以后月份待抵下一次的税款就行了。一、土地使用税申报注意这4个问题1、申报土地使用税时应按哪个面积申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含公摊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税面积依据如下: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取得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的,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3、缺少土地权属、面积资料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4、土地使用权为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2、土地的土地税可以直接通过分公司申报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别缴纳;拥有
    2023-06-22
    411人看过
  • 该企业应在何地缴纳车船使用税
    A公司因经营需要新购一辆汽车,因故在外地上了牌照,并由外地车辆管理所扣缴了车船使用税,但主管税务机关坚持认为,车辆上外地牌照也应在本地缴纳车船使用税。请问该公司应在何地纳税?答:根据《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关于纳税人所在地,《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86]财税字第008号)明确界定为,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根据以上规定,该公司应在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缴纳车船使用税。
    2023-06-07
    259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吗?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贫困县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是什么?1、纳土地使用税人因为停产、停业、休业、办理注销进而导致房产或者土地闲置,而造成纳税的确有困难的;2、受到市场的因素影响,纳土地使用税人难以继续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出现较大亏损的,或者支付于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统计部门所公布出来的上年在岗的职工平均工资,并且纳税人当期的货币资金正扣除应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不足以缴纳税款的;3、纳税人是因为政策性的亏损,而造成纳税有困难的;4、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的严重
    2024-01-08
    93人看过
  • 南昌市契税应该如何缴纳
    南昌房屋契税征收标准1、家庭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1.5%。2、家庭二套房90平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2%。3、家庭三套房及以上不论面积契税税率为3%。以上契税税率标准为住宅收费标准,40年产权的商业统一按3%收取。房产证契税什么意思房产证契税征收标准契税按总房款的比例征收。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征收标准为1.5%,不属于普通住宅按3%征收。普通住宅是指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房屋成交价格在同类平均房价1.2倍以下的。印花税为总房款的0.05%。房屋维修基金为总房款的2%-3%。产权登记费也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每套缴纳80元,如果产权所有人多一人加收10元。新房交易手续费住宅类每平方米收取3元,非住宅类每平方米收取1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
    2023-07-02
    423人看过
  • 危险品仓库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89〕140号)第八条规定:“防火、防爆用地,各类危险品仓库、车间所需的防毒和其他安全措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仓库区、厂房用地依法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的土地铁路、民用航空和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其他单位使用土地的,免征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在免税单位使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2)纳税人和免税单位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税收。(3)征收农业税的土地是否征税。(4)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期用地是否征税的问题上,原则上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期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但是,对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期间没有营业收入,为了照顾实际情况,纳税人确实很难做到纳税时,各
    2023-05-08
    206人看过
  • 经营性公墓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经营性公墓的收入除一般殡葬服务收入外,主要为丧主按规定交纳的墓穴租用费、建基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经营性公墓一般远离市区,不在纳税范围内。但是也有隶属于建制镇、工矿区管辖范围内的,就要按规定缴税了。一、经营性公墓是销售不动产还是提供服务?经营性公墓不同于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不动产。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就是说再豪华的墓地,其使用期限也仅有20年,20年后要重新交费,不交费的按无主墓进行处理。与《民法典》
    2023-03-20
    335人看过
  • 风景名胜区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
    2023-03-03
    306人看过
  • 小区幼儿园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小区幼儿园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小区幼儿园需要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税收标准交纳土地使用税,但各地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公办幼儿园的话,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小区配套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的幼儿园,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幼儿园,不适用上述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
    2023-06-18
    4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绿化是否应该缴税?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绿化地带征免税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对开发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用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对小区外的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凡企业申报暂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2、关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
    2023-02-21
    59人看过
  • 如何缴纳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税
    何时缴纳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税。为了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调节土地差别收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的种类,出台了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被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二)被征用的非耕地,土地使用税从批准征用后的次月起缴纳。(2)年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对土地使用者征税的一种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
    2023-05-02
    156人看过
  • 租房缴纳土地使用税该谁承担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
    2023-05-04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存在土地使用承出租关系的,应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应如何缴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特例,均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纳税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纳税人也只是定义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至于存在土地使用承出租关系的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也就是承租人为纳税人;二、纳税人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 土地使用税缴纳指南:如何正确申报与缴纳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24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税面积的依据有所不同: - 如果纳税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那么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 如果纳税人尚未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那么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 - 如果纳税人缺少土地权属或面积资料,则需要自行申报,
    • 私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是什么,纳税人应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式:探讨共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05
      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共有土地使用权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若土地使用权共有,则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另外,根据第五条规定,共有土地使用权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
    • 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共用土地的征税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共有土地使用权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若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若土地使用权共有,则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另外,根据第五条规定,共有土地使用权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