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年休假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吗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务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不属于。以下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内:(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关于劳动争议的种类
劳动争议分为以下几种:(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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