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认纠纷可以财产保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32:04 166 人看过

一、股权确认纠纷可以财产保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确认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股权评估所需资料

1、持有股权比例相关文件(合同、章程等)。

2、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投资企业近五年会计报表(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费用表)。

4、被投资企业简介(成立时间、生产时间、生产规模、资产状况、人员构成等)。

5、被投资企业资产权属证(复印件)。

6、被投资企业主要债权、债务证明材料(询证函、借款合同等)。

7、被投资企业主要实物资产明细(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商、启用日期等)。

8、主要资产像片、图片。

三、股权投资怎么确权

1、股票确权必须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如投资者的股票从主板退市后到三板交易时,要把在主板时持有的相关股票进行股票确权,确权实际上是确认相关股票的股东权利。

2、相关的上市公司要被另一间上市公司进行并购且进行以换股的方式进行股票转换时,被并购方的股票投资者必须进行相关股票的确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发生了拆迁纠纷财产保全可以吗?
    一、发生了拆迁纠纷财产保全可以吗?1、发生了拆迁纠纷财产不一定可以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7)申请人提供担保。2、一般情形下,满足以下情形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2024-01-08
    123人看过
  • 财产纠纷上诉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吗
    财产纠纷判决后上诉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吗可以。只要不是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那就是可以特别授权委托的。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诉讼权利,而特别授权(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是指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律师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有什么不同(一)在民事诉讼中,二者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二者的代理权限,全部来自当事人的委托。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
    2023-04-17
    262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上诉可以诉前保全财产吗
    上诉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
    2023-02-27
    270人看过
  • 股东股权确认权属纠纷是怎么产生的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代持股协议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代持股份怎样签才合法代持股份按照以下五点方式签才合法: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2、意思表示真实;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5、其他条件。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二、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有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即证明拥有股东资格的方式有:(一)已经依
    2023-04-06
    221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案
    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建造经营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2000年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名义向市财贸办申请年度贷款,获浦东发展银行3次放贷1000万元。2002年间,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引进上海某投资公司参与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的投资。并在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章程中明确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70%股份,上海某投资公司占30%股份。并且,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合同中属于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由上海某知名卫浴器材公司、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享有和承担,所得利润和亏损由双方各半分摊。2003年,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某投资公司联合发出浦东某开发区商贸中心董事会人员组成决定,该决定抄送上海某知名卫浴器
    2023-06-09
    374人看过
  • 股权投资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纠纷可以起诉吗
    股权投资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纠纷可以起诉处理,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2023-02-22
    83人看过
  • 房产确权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涉及到房屋产权争议案件的审判过程,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因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案件的诉讼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首先,原告需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民事起诉书,同时根据案涉被告数量,对应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此外,原告还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需要对其进行详细审核。再次,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而人民法院则需在收到答辩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接下来,人民法院会依法组建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双方。最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8-05
    141人看过
  •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工商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存在等。请求法院确认股东资格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股东股权确认是什么意思?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3-07-27
    401人看过
  • 离婚纠纷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纠纷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涉及离婚问题的司法活动中,如若发现特定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刻意隐瞒或是蓄意转移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事人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所谓“财产保全”,即当某重大利益相关方因为面临突发的、紧迫的情况,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手段,那么他们的合法权益将有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此时,该利益相关方可在启动诉讼之前,向具体管辖该案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让法院采取一系列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在实际操作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同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请务必知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虽然能保护申请人的实质权益,但也可能给被申请方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与不便,因此,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前,必须经过深入的权衡与考虑,全面评估可能产生的利弊得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
    2024-05-01
    177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如何起诉
    确认股权纠纷可以书写民事起诉状,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
    2023-02-17
    377人看过
  • 房产纠纷需要保全财产吗
    针对涉及房地产交易合同争议案件,若符合财产保全相关条件,可依法请求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在涉及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产生纷争,可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如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如果不对该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判决无法顺利执行或给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后果,则应准许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并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施保全措施,随后立即予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
    2024-05-18
    165人看过
  • 用益物权纠纷来确认居住权可以吗
    一、用益物权纠纷来确认居住权可以吗用益物权纠纷可以来确认居住权。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吗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
    2023-05-06
    311人看过
  • 股东股权纠纷能否申请资产保全
    一、股东股权纠纷能否申请资产保全股东出现股权纠纷向法院起诉前,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财产保全会造成申请人利益损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股权纠纷的分类有哪些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1、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
    2023-04-27
    445人看过
  • 股权纠纷能否保全公司资产
    可以。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封银行账号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封银行账号,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当事人起诉后,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账号。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
    2023-06-22
    20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请律师(股东股权确认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
    • 股权转让后,股权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 股权确认纠纷中能否查封公司财产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1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查封公司财产,股东请求查封公司财产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比如情况紧急,公司的一些行为可能会造成法院判决书难以执行的。如果符合法定条件,股东可以在诉前或者诉讼活动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
    • 股权确认之诉可否强制保全股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8
      股权又称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出资或认购股份的行为而在依法设定的公司中取得股东地位,因而在公司中享有的以财产受益权为核心并可依法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按照股东行使权利的目的不同,可以将股东权利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也是公司法理论对股东权最基本的分类,关于股权保全,《执行规定》第53条第二款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 股权确认纠纷可以适用哪些法律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0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