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具体钢材品种和适用退税率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出口企业在2007年4月15日之前已经中标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钢材,凡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持有效中标证明(正本和副本)或已经签订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正本和副本)及工程概算清单,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仍准予按原退税率执行完毕。对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办理出口退税。
特此通知。
附件:钢材出口退税率适用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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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出口退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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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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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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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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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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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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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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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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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整通知说明函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提供有形房地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纳税人应税行为税率为6%,除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外,税率为10%。国内部门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小企业增值税收取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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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率调整合同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4建议签订补充协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影响,一般来说保持除税价不变,列明变更后的即可。这对买卖双方都是可以接受的结果。或者提前终止合同后重新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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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出口退税取消影响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4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涉及钢材品种主要包括取消热轧卷、冷轧板、彩涂、中板和各类管材出口退税,暂未涉及螺纹钢、冷轧卷和镀锌卷,另外对生铁、粗钢、钢坯、废钢等采用零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