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以下的核准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7:31:16 238 人看过

一、法定刑以下的核准是怎样的

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减轻处罚情节的规定时,罪犯应在法定最低刑之下进行量刑判决。

此外,即使犯罪者不具备上述减轻处罚情节,但若依据案情实际状况,对法定最轻刑进行判定后还是认为较为严重,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仍可在法定最低刑之下给予其适当的刑罚裁决。

《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什么意思

1、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即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规定,具有的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对其的判罚在在法定刑以下进行判处,即减轻处罚。

3、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定刑以下的核准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死刑复核案件规定是怎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
    2023-06-11
    154人看过
  • 聚众斗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两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3
    486人看过
  • 高级法院是怎样依授权核准死刑案件的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05-01
    200人看过
  •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一个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本应当在上一个刑罚幅度内量刑,因案件存在特殊情况,虽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为了达到法、理、情的平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核准,依法可以在法定刑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特别宽宥制度,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任何定罪量刑都必须按照《刑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但是,现实中会不时出现依据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刑罚偏重的情况,为了达到罪刑相一致的原则,于是确定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制度。即不存在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是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一项制度安排。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要严格掌握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适用范围,以此确保依法统一规范量刑;另一方面,对于确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又要敢于、善于适用,以此体现立法精神,实现宽严相济。一、从犯是否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一般不会
    2023-04-05
    477人看过
  • 汽车保险诈骗5W以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保险诈骗5W以下量刑标准为:个人会受到拘役、管制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会根据具体诈骗金额以及造成的损失等综合考虑并进行量刑。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保险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
    2024-01-28
    103人看过
  •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方式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的方式是:①3人组成合议庭。②原则上必须提讯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③必要时合议庭还要到案发现场进行核实;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去当地了解情况的,要深入当地,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④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承办法官应当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听取意见时,应当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交了书面意见的,也应当附卷。⑤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所有成员都应当发表明确的处理意见并阐明理由。⑥必要时,还应提交审判委员会审理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死刑复核案件,一律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
    2023-06-20
    444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新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在1954年9月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该法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到21世纪之间下放与收回几经波折。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八条: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刑复核的任务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
    2023-06-26
    438人看过
  • 死刑是谁核准的
    一、死刑是谁核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具体如下: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案件,被告人不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二、死刑核准的意义坚持少杀,反对多杀、错杀是我国长期死刑政策。生命的丧失具有不可恢复性,死刑的错误适用必将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大量适用死刑难免造成错杀,而坚持少杀有利于防止错杀。限制死刑是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坚持少杀是顺应这一趋势所必要。死刑
    2023-06-11
    423人看过
  • 私下卖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私下卖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许可证,私人买卖汽油柴油是违法的。如果买卖的数量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
    2023-04-25
    318人看过
  • 诈骗罪,刑法是怎样规定量刑标准的
    一、诈骗罪,刑法是怎样规定量刑标准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新刑法对贷款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贷款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
    2024-01-28
    211人看过
  •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
    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
    2023-06-11
    43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下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定下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A级信用: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的为A级;2.B级信用:纳税信用在年度评价指标中得分70分-90分的;3.M级信用:新设立企业或者一年内无经营收入且年度评价结果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4.C级信用:在年度评价指标中得分40分-70分的;5.D级信用:考评结果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二、纳税担保的方式有哪些纳税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及质押。1.纳税保证:纳税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作为纳税担保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纳税抵押:纳税抵押属于物的担保。对于纳税抵押物来说,既可以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2023-08-09
    385人看过
  • 轻伤害标准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
    2023-08-03
    428人看过
  • 刑法中怎样规定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中怎样规定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刑法中规定的走私核材料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二、中国刑法走私国家物品罪要怎样量刑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处罚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4-01-08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程序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
    • 死刑核准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1
      法律分析 我国死刑的核准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刑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盗窃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1)扒窃或流窜作案的; (2)惯犯。 盗窃数额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数额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000元,基准刑增加三个月。 盗窃数额满800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个情形,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 一般情况下死缓复核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诉解释》第278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 公司法人修改核准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公司法人修改核准如下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 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