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约有8万名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更多未成年人因伤致残;奸淫、猥亵、拐卖、虐待、遗弃等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一些案件触目惊心;未成年人吸毒人数逐年增多,2012年比2011年增加34%,2013年比2012年增加20%
执法检查中,一组组数据、一个个案例让检查组成员感到揪心。来自基层学校的全国人大代表马雪花认为,未成年人伤害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
未保委未发挥应有作用,工作机制有待改进
各自为战、工作未能形成合力不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向执法检查组汇报时,不约而同地谈到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尽管各地普遍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但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有的地方工作停留在每年甚至每两年开一次例会的层面,尚未形成畅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
此类情形,执法检查组在各地的检查中都反复被提及。有的认为这项工作仅仅是共青团和妇联的职责,有的甚至认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频发是源于人口基数大,发案多属于正常情况。有的工作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或建几个留守儿童活动室,具体工作抓得不实、不紧、措施不力。也有的缺乏对存在问题的深入研究,只在治标措施上下功夫,缺乏主动防范、从源头治理和长期作战思想等等。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应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扭转未保会一年只开一次会、各成员单位不相往来、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加大重视力度,设立国家专门机构
那么,未保委作用发挥有限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跟领导重视不够有很大关系,地方党政领导主要关注经济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如果没有轰动事件、恶性事故,一般不会进入领导关注的视野。一位来自基层的同志坦言。
从检查情况来看,有些地方对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社会治理,没有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全局性的高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支持不够。
缺乏中央层面的指导也是未保委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位地方政法委书记指出,相比各级综治委设立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由于有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领导,预防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占100分中的4分,地方领导相当重视,预防工作近年来成果显著。而各级未保委缺乏统一领导和硬性约束,工作开展情况不容乐观,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机关、组织和单位,既有职能交叉、重叠又有遗漏。建议借鉴国际社会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国家专门机构,统筹未成年人工作,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规划、有队伍、有考核、有问责,成为一项硬性的常规工作。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处长冉云梅建议。
法律知晓率低,亟待加大宣传力度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23年,但社会知晓率很低,甚至连一些从事相关工作的教师、民警都没有接受过相关法制教育。一位小学副校长坦诚地说,在接到参加座谈会的通知前,从未看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询问一位出席座谈会的社区民警时,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专家指出,加大宣传力度,必须首先采取措施,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教师、群众自治组织成员等肩负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群体的法制教育,牢固树立有法不依即是违法的法律意识。同时,有重点地对教育工作者、家长进行宣传普及,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提高法制意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激发和树立全民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未来的思想意识,形成所有人不能,更不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工作要做。冉云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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