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3 14:30:47 270 人看过

一、裁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执行和解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是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书当中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判决书生效后,原审判程序已经终结,双方当事人不能再进行庭内和解,但仍可以自行庭外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又另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按双方的和解协议履行,不再执行原判决。但如果被告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原告方仍可以要求被告方按原判决履行,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恢复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对被执行人信息尽量提供)。

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1)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单位公章。

(2)自然人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且该自然人应签字确认;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原件。

3、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理人及其身份证明应与生效裁判文书的确认一致,身份证明应由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应明确代理权限:如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放弃申请事项、代为和解、代收案件款物、代收法律文书等。

(4)代表人、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该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确认,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2)债权凭证。(3)中止执行裁定书。(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5)未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5、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证明必须经过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或者经公证机关公证。

6、证明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材料。(1)被执行人有财产供执行的线索。(2)其他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证明。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执行是属于非常重要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虽然说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当中明确规定了对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但是对方仍然不履行的话,就需要动用到法院的强制力,也就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中止的话,可以再次的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后能恢复执行吗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后能恢复执行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二、执行中止以后怎么解决中止执行后,如果又能够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继续执行,直到该案执行完结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
    2023-03-15
    298人看过
  • 和解协议解除后,谁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和解协议被撤销后,谁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判决生效后,原审判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不能再当庭和解,但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达成另一项和解协议,仍可以自行庭外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可按双方和解协议履行,不执行原判决。但是,被告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的,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原告仍可以要求被告按照原判决履行,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书面记录,申请执行人因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双方应当在书面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1。申请恢复执行。当事人基本情况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信息和电话号码正确无误。(尽量提供被执行人的信息)2。执行人的有效证书副本。(1)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2023-05-07
    347人看过
  • 执行法院执行后征信会恢复吗
    3个工作日内。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一、还清了债务黑名单可以马上解除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才能取消履行义务。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二、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人民法院应当将
    2023-04-12
    326人看过
  • 法院执行终本后能恢复执行吗?
    终结执行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有撤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情况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第
    2023-05-06
    194人看过
  • 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
    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2023-08-09
    273人看过
  • 恢复执行后,如何处理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
    恢复执行后,如何处理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恢复执行后,应依法扣除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如果一方或相关方{认为人民法院的扣款行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自愿就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标的物、决定权等达成协议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进行挖掘,使原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就其性质而言,执行和解应当属于民事处罚,它不仅是执行权人行使处罚权的结果,而且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刑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应该说,和解制度的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执行申请人权利的顺利实现。虽然和解协议的履行一般是在债权人放弃某些权利并做出某些让步时达成的,但它不仅减轻了债务人的负担,而且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因为一旦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其从和解协议中获
    2023-05-07
    192人看过
  • 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期限
    只要申请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会立即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一、终结执行程序还能恢复吗终结执行程序后,如有法定原因可以再次恢复或申请。因为终止执行并不代表执行完毕,下列情形下可以恢复执行:1、因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可申请恢复执行;2、终结执行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全部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可以恢复执行;3、重新发现又可执行的财产的;4、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情形的,经申请可以恢复执行。二、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重新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是可以再立案执行的。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
    2023-03-01
    269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新民诉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最新规定将执行期限延期2年,恰当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而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并且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当事人,不必再提心吊胆了,生怕
    2023-04-29
    165人看过
  • 取消执行后,是否还可以重新恢复执行?
    执行中止是指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其特征是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暂停执行,待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有以下情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
    2023-07-10
    218人看过
  • 撤销执行后申请恢复
    一、撤销执行后申请恢复执行可以吗执行实践中,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一般认为,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不可逆的结束,不存在恢复的可能性。不仅意味着“本次执行程序”不能恢复,同时也意味着“为了实现执行依据而启动的整个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予以恢复。因此,不少人认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不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的,法院不予立案。但是,仔细研究发现,对于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事实上是能够再次申请执行的,能否允许则是一个政策考量问题。那么,对于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的问题,最高法院是什么态度呢?最高法院对此持肯定态度,制定民诉法司法解释时,于第520条对此问题予以明确定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以再次启动执行程序。正如最高法黄*龙法官所谓“比照诉讼中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的做法,撤销执行申请后应该仍可再申请执行”。此前,执行实践中,撤销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争议颇大。不少执行同仁和
    2023-06-18
    295人看过
  • 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次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一般不能恢复执行;2、如果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重新执行的;3、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执行终结的情形有: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5、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执行终结的案件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
    2023-07-28
    262人看过
  • 执行恢复执行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执行恢复执行立案标准是怎样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6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相关单位通报其个人信息和拒不履行的情况、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
    2023-04-25
    69人看过
  •  重新立案是否是恢复执行的必要条件?
    执行程序的恢复不需要重新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在这两年内,如果申请执行的时效中止或中断,将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上述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执行程序的恢复不需要重新开始,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在这两年内,如果申请执行的时效中止或中断,将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上述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形。 恢 复 执 行 的 法 律 后 果尊敬的法官:您好!我谨代表申请执行人XXX,就我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申请恢复执行。根据长沙县人
    2023-09-19
    3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后何时恢复执行
    一、行政复议中止后何时恢复执行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执行的时间取决于中止的原因何时消除。一旦中止的原因消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告知有关当事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且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将终止。因此,行政复议中止后恢复执行的具体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中止原因消除的时间来确定。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024-02-27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和解后还会恢复执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执行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因此,法院不会恢复执行程序。
    • 【法院恢复执行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超过两年的,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 调解后执行如何恢复强制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1、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2、强制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
    • 执行终结后执行人怎么恢复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执行中止和恢复执行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0
      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