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年后起诉分割财产的,应基于法定事由: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可以起诉。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夫妻为购房假离婚女方假戏真做起诉分财产
为了回避再次购房产生的税费,夫妻两人签订假的离婚协议,妻子却假戏真做?家住深圳南山区学府路愉康花园的汪先生称,其与妻子彭女士签订假的离婚协议,从民政处骗取离婚证,并购买同一小区另一套房,房产证上写了妻子彭女士的名字。结果,彭女士却假戏真做,还到法院起诉要求根据离婚协议分割汪先生名下的婚前房产。对此,彭女士表示,离婚协议是真实的,且是汪先生强迫其签订的。
男方:协议书是假的
据汪先生介绍,其2007年在父母的帮助下在愉康花园购买了一套房产,2010年9月与彭女士领取了结婚证。因为彭女士一直想给妈妈买房子,为了规避深圳的限购政策,2013年2月16日,两人签订了假的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证。
汪先生提供的离婚协议书上写道:我们双方因感情不和问题,协商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汪先生名下房产夫妻双方各一半;双方没有子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双方各自承担。
汪先生称,其同意婚前名下房产各一半是因为彭女士称担心自己签订协议后被抛弃。至于双方没有子女则完全是假的,他们实际上有一名三岁的儿子。据汪先生提供的香港生死登记处提供的出生记录,汪先生与彭女士育有一名男孩,生于2011年3月29日。
汪先生还称,两人离婚后购买的房产,首付49万,彭女士只凑了3万元左右,大部分是汪先生贷款借钱而来。因汪先生名下已有一处房产,房子购买后权利人写了彭女士的名字。汪先生认为,彭女士之所以假戏真做,就是为了私吞这处房产。彭女士还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离婚协议分割汪先生名下的婚前房产。
女方:离婚是被逼的
昨日,记者与身在东莞的彭女士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彭女士对假离婚予以否认,还称离婚协议是汪先生强迫签订的,因彭女士的父亲脑出血,汪先生担心会被拖累。我要求分割他名下的婚前房产,是害怕自己离婚后一无所有。彭女士说,至于离婚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她自己出钱买的,与汪先生无关。我买在同一个小区是为了方便看我的儿子。
在离婚协议上写双方没有子女,也是汪先生要求的。彭女士说,因为他担心如果上面写着有子女,会影响他以后再婚。彭女士还指出,她在家中一直遭受家庭暴力,而汪先生此前已经不止一次离过婚了。
汪先生承认,他曾与同一个人有过两次婚姻,但是否认彭女士的其他说法,他父亲脑出血与我们离婚是两件无关的事情。他还称,如果是真的离婚,为什么我们2月份办理手续之后,一直共同生活到9月份,甚至春节时都还在一起?汪先生说,今年春节后彭女士的母亲想要把房子卖了,才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彭女士否认离婚后还与汪先生在一起生活。她表示,自己已经不堪其扰,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汪先生之间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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