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9:51:34 353 人看过

一、玉林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公布,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外;法律法规设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行政许可资格)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二、玉林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办理流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意见,如情形复杂则提前业务科室提出意见或提交科业务会研究决定

4、服务窗口(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

5、分管局领导审批

6、制作决定文件由服务窗口向申请人邮寄送达文件

三、玉林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玉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玉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
    2023-05-18
    118人看过
  • 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
    2023-05-14
    151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办理条件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9、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办手续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申请书应载明注销的理由并附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原件1份);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登记事项的正式文件(原件1份);3、清算组织提出的财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
    2023-03-19
    78人看过
  • 玉林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二、玉林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3
    2023-05-18
    210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销登记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办理条件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9、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办手续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申请书应载明注销的理由并附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原件1份);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登记事项的正式文件(原件1份);3、清算组织提出的财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
    2023-04-15
    269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条件(时限14个工作日):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9、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办理程序1.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注销登记的,应依照章程履行程序,召开理(董)事会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
    2023-02-19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有哪些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办理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3
      1、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 2、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3、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 4、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 5、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 6、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 7、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 8、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
    • 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销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民办非企业注销办理程序: 1.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注销登记的,应依照章程履行程序,召开理(董)事会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 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
    • 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业务主管单位对筹备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同意登记的证式文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准确反映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其组织机构应当与成立的宗旨、所承担的业务及本单位的规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公告分为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公告分为成立登记、注销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告。成立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时间、登记证号。变更登记公告的内容除变更事项外,还包括名称、登记证号、变更时间。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注销时间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