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调解赔偿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0:12:11 287 人看过

一、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同一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为2人以上,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不相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组织调解。根据伤情需要对伤者分期治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第一期治疗终结后组织调解,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在征求医疗部门的意见后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二、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三)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怎么调解损害赔偿的纠纷
    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致害人或加害人因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叫损害赔偿纠纷。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轻微伤害而引起的财产.赔偿纠纷,如因轻微伤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致害人或加害人因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叫损害赔偿纠纷。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轻微伤害而引起的财产.赔偿纠纷,如因轻微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营养补助、工资损失、误工收入等财产赔偿。二是由于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纠纷,如损坏、侵占他人财产的赔偿等。财产损害是一种法律责任,并非一切损害财产的行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确有损害事实。这是构成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条件。如果仅有违
    2023-06-08
    468人看过
  • 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特殊体质人身损害赔偿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调解,需要注意的是特殊体质并不属于过错所以不能进行过失相抵但权利人同意的除外。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4
    174人看过
  •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一般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决定。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中牙齿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牙齿受伤,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
    2023-03-23
    380人看过
  • 损害赔偿调解结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背公序良俗的;(四)违反自愿原则的;(五
    2023-04-15
    3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院会庭前调解吗
    会有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权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2023-03-20
    104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2023-05-31
    187人看过
  •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否有期限
    【交通事故律师答】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权和期限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答案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权,是以事故各方书面申请一致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权就会丧失。第二,调解申请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原因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受害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承担交通事故的警察的赔偿调解上。诚然,调解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愿处置权益的法律行为,公平调解也是解决法律纠纷最廉价的方式。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经两次调解并出具《交通事故终止通知书》,事故当事
    2023-05-31
    4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历史可追溯至何时?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
    2023-07-09
    474人看过
  • 能否通过交通部门的调解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由交通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一)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了解赔偿款是否准备和落实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什么都没拿到。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三)做完伤残鉴定再和解需要注意的是,到交警队和解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四)注意诉讼时效还有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
    2023-07-18
    373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的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6条当事
    2023-04-15
    357人看过
  • 2024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第六十三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肇事案件赔偿如何调解公安机关的调解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
    2023-11-25
    1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如下:1、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调解;2、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3、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费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协商;4、协商一致,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
    2024-01-28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赔偿标的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轻微伤未住院赔偿标准是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进行赔偿,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轻伤指伤情鉴定,是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依据,但不是索赔的依据。如果要追究肇事方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鉴定伤残等级以及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
    2023-06-16
    350人看过
  • 广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损害赔偿的调解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3、同一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为2人以上,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不相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组织调解。根据伤情需要对伤者分期治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第一期治疗终结后组织调解,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在征求医疗部门的意见后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一、
    2023-06-29
    44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如何调解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Χ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
    •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损害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 交通事故中如何调解损失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5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
    • 赔偿调解人员对损害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人员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员;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其他人有必要参加; 四、保险公司人员承保机动车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