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无限责任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54:27 176 人看过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一、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有关吗?

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全体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在购买股权的同时,也相应地继承了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股东仍需承担公司债务。比如一人公司转让后不能免除原股东承担债务的义务,或者原股东在转让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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