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异议中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执行程序中是否可以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和第255条规定,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妨害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目前,最高院开展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就属于在征信系统记录的强制措施。黑名单信息包含被执行人的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护照和军官证,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购买机票,不能购买卧铺火车票,同时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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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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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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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19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强制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不是必须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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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采取?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6没有必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发生上述情况时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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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采取什么措施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如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再通过私下商量来解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说明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可以由申请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