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15:50 75 人看过

显失公平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等可变更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未请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撤销。

一、可以变更撤销合同吗

可以变更、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

二、离婚协议怎么取消

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分割协议相关文章
  • 财产分割协议什么情形下有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是离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一、民法典财产分割依据可以是保证书吗保证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二、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1、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2、约定者应为夫妻,约定财产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约定财产的基础;3、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协议不明确,就意味着没有协议,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仍归个人
    2023-03-01
    14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财产分割少分不分?
    财产分割少分和不分的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一、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后配偶财产如何处理?配偶转移离婚前财产的处理:(1)申请财
    2023-06-21
    116人看过
  • 哪些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进行变更和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的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不得反悔。可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可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有哪些1、欺诈、胁迫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合同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欺诈、胁迫在条文中作了明确而突出的规定。2、重大误解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主要是指对约定内容本身的重大误解,而且必须达到“重大”程度。重大误解不包括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如将价值很小的文物误认为价值很大并以此为基础分给财产的,就属于重大误解。但如果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
    2023-07-20
    449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财产诉讼
    一、协议离婚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财产诉讼1、双方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2023-05-06
    389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欺诈,是指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民诉法规定予以制裁。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就是男女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后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法院将不会受理。如果是自愿签订的,同时在签订过程中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那么这份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是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如果事后任意一方以财产分割不公平为由提出撤销,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双方仍需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一、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
    2023-03-24
    32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撤销免除债务协议
    撤销免除债务协议一旦做出不能撤回。无论债权人因为什么原因免除债权,都不影响最后债务消灭的效力。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一、合同终止应符合哪些条件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终止有哪些形式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
    2023-03-08
    30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多长时间内可以撤销?
    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权属于一种形成权,婚姻家庭编对该种情况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所以,应当适用《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虽然权利行使期间为1年,但起算点不同。在受欺诈的情形下,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而不是原来规定的离婚之日;在受胁迫的情形下,起算点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加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自离婚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
    2023-03-10
    328人看过
  • 可变更撤销的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
    哪些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标准:1、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欺诈、胁迫在条文中作了明确而突出的规定。2、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主要是指对约定内容本身的重大误解,而且必须达到“重大”程度。重大误解不包括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如将价值很小的文物误认为价值很大并以此为基础分给财产的,就属于重大误解。但如果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财产分割应在后另行起诉解决的误解就不属于重大误解。3、对于乘人之危的标准,一个难点是一方利用对方急欲的心态要求多分财产而对方又同意多分的情形是否构成乘人之危的问题。乘人之危的本意是一方利用了他人的困境,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承诺,且在当时的
    2023-04-21
    443人看过
  • 离婚协议撤销前财产分割是什么意思
    签了离婚协议后悔了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签了离婚协议后如果没有离婚的,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部分再次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就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没有约定的不予分割。离婚协议中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双方有没有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需要分割。再说得通俗一点,两人欠不欠别人的债,别人也欠不欠两人的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
    2023-08-04
    25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后撤回?
    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取决于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领取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就不能反悔。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没有领取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反悔。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可以反悔吗?对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表示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7-03
    311人看过
  • 财产分割公证可以撤销吗,怎么撤销
    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另外,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民法典中私人之间的协议如何做公证民法典对私人之间的协议如何做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可
    2023-03-21
    26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可撤销?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范文男方【甲方】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女方【乙方】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甲,乙方与自XXXX年X月X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四、儿生于XXXX年X月X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
    2023-07-06
    3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可以在离婚时,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离婚时,分割财产。此种情况是一般情况。也就是说,一般是在离婚时提出财产分割。2、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财产。重大理由有: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沟通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中发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业主退房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1、延期交付房屋;2、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6、房子产权有问题;7、存
    2023-07-15
    12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什么情况下可以少分遗产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可以少分遗产的情形: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2、需要注意的是:(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民法典法定继承比例有哪些?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
    2023-06-24
    11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订立书面协议,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点: 1、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 2、离婚协议... 更多>

    #财产分割协议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形下能变更和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1
      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①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③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财产的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6
      1、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或不离婚时都可以要求进行。 2、离婚时,分割财产。此种情况是一般情况。也就是说,一般是在离婚时提出财产分割。不离婚,不能提出财产分割。此时,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夫妻双方协议时或法院进行判决时分割夫妻财产。 3、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此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 在哪些情况下,可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解答精神,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更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 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同时对于“乘人之危”的认定也应谨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作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 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
    • 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下, 具体的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只要双方自愿平等的签署,不违反禁止性强制性规定都对双方有约束力. 唯一对你的现状有利的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 析产申请能撤销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想知道析产申请能撤销吗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只要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没有公正并不影响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