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破产债权后需要法院确认吗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需得到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但债权人申报之债权情况各异,有的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具有法律上确定之名义和执行效力;有的尚在诉讼之中;有的双方虽有争议但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有的则双方均无争议。债权确认的一般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均在审查确认之列,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
二、哪些材料可以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逾期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情形的(第八十三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破产债权确认不需要法人章吗
193人看过
-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等待确认吗,破产申报的方式
24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什么?
123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材料需要多久确定债权
18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
484人看过
-
申报债权之后能不能再起诉确认,破产申报的方式
173人看过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
破产债权申报得不到确认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
申报破产后还能再申报债权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也可以进行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
-
申报债权方案后债权如何确认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91、管理人审查。 管理人对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编制债权表。对于管理人的审查属于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实务中存在争议,多数观点认为管理人接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先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申报回执,其后经实质审查,编制债权表。 2、债权人会议核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对象为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的有
-
破产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向人民法院申报的债权有哪些,要怎么申报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住所。三、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已经成立清算组的,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申报债权的证据。二,应当记明债
-
公司需要进行破产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状内容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9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给付之诉,其二认为是确认之诉认为诉讼属于给付之诉的主要理由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确认债权,而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获得给付清偿,所以从诉讼最终目的的角度看应当属于给付之诉,而且当事人也确实是通过这个诉讼才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