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其继承人需要承担还债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25:55 339 人看过

发现债权人死亡了的,只要双方的债务未清,那么欠下的债都不能一笔勾销。并且,债权人死亡后,这笔债将交由其继承人追偿。而债权人哥哥能不能来讨债,首先看其是否属于合适的继承人。

按规定债权人的继承人按照以下办法确认:

1、债权人死亡后即开始继承,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债权人死亡前订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所以有明确债权遗嘱继承人的,即给该继承人;

3、债权人生前将债权赠与他人的,那么就按现有遗赠扶养协议,确定最终的债权继承人。

但继承人要是出现以下情况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故意杀害了债权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债权人其他的继承人的;

3、遗弃债权人的,或者虐待债权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发现债权人哥哥来追债时,如果对方属于上述合格的继承人的话,那么债务人需要按约定还款。

不过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因为债权人哥哥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所以债务人主动还款时,得确认对方的继承人,最好是直接找对债权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还钱,否则的话,等到还钱给对方的兄弟后,可能会因为不是合适的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又来追偿的话,将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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