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认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9:43:14 178 人看过

一、怎么确认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

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其长短对当事人的利益很重要。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

二、试用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

(一)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

(二)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

(三)同意购买的,则应支付相应价款,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试用买卖转变为普通买卖;

(四)不同意购买的,应将标的物退回,一般不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如果买方在试用期间届满后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有作出明确表示的,则应推定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买方支付价款。

三、试用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生效

(一)买受人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承认。即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表示同意购买标的物,即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在试用期间,既可以对标的物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也可以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这是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买受人是否认可标的物,是否愿意购买标的物,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不受其他条件或者第三人的限制。

对于买受人同意购买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可以由买受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也可以以买受人的相关行为作出认定,如买受人毫无保留地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行为可以推定其同意购买标的物;又如买受人虽然未支付价款,但是对标的物作出了试用或者检验以外的行为,如将标的物出租或者出卖的,亦可推定其同意购买标的物。

(二)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还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这就是对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因为在试用期间届满前,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认可,应当及时作出意思表示,以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过长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买受人作出是否认可标的物的表示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买受人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就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律规定此时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试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
    签订试用合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得设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超过1年,不得超过30天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2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培训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培训期为6至1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如下:1、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2、对于应聘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在有限的时间里较深入的了解企业、熟悉产品,获悉工作环境等,以此评判是否此工作确实适合自己。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
    2023-08-05
    388人看过
  • 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再次入职如何确认试用期
    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再次入职,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与劳动者进行二次试用。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技术和能力,因身体条件、主观意愿等发生变化的,可以酌情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024-04-28
    94人看过
  • 怎么认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购买商品
    认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购买商品的要素是:试用买卖中,买受人试用期限届满将商品退还卖家的;试用买卖中,买受人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则视为购买。一、试用合同之间的权利义务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分别如下:1、出卖人的权利是收取货款的权利,义务是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义务,以及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2、买受人的权利是在试用期内有购买或拒绝购买的权利,其义务是如果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以及购买时支付货款的义务。二、一物多卖合同的应怎么处理一物多卖的情形下,如果出卖人与先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将标的物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而后再与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此时,出卖人对标的物已无处分权,虽然后成立的买卖合同有效的,但因存在欺诈,后买受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或后买受人也可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如果出卖人与先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未
    2023-03-05
    434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试用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效力】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使用费的负担】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
    2023-02-19
    264人看过
  • 试用期时间有多长,试用期工资怎么确定
    一、试用期时间有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内的工资怎么确定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试用期的“模糊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演变成了“白干期”、“廉价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劳动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2024-01-19
    21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限
    一、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限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二、买卖合同是否能够仲裁解决买卖合同纠纷在签订了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形下,一般能申请仲裁。《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三、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是不能超过多少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
    2023-09-12
    120人看过
  • 如何在买卖合同中规定试用期限
    一、如何在买卖合同中规定试用期限试用买卖合同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试用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二、试用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生效1.买受人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承认。即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表示同意购买标的物,即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在试用期间,既可以对标的物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也可以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这是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买受人是否认可标的物,是否愿意购买标的物,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不受其他条件或者第三人的限制
    2023-10-03
    263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毁损的风险谁负担
    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即商家承担。《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024-05-06
    277人看过
  • 没有约定试用买卖试用费的后果是什么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是否需要支付使用费啊视情况而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同时,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因此,约定支付使用费便支付,没有约定可以不支付。
    2023-08-17
    85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是否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2024-04-23
    426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因此,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将标的物出租,将标的物出租的,视为对标的物的购买。怎么确认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其长短对当事人的利益很重要。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
    2023-07-30
    315人看过
  • 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多久,试用期有多长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期限是多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电子公司与刘某约定的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相一致。二、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
    2024-01-11
    476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与一般买卖的区别
    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例如:甲向乙出售某种产品,约定乙在试用一周内再决定是否购买,该买卖即为试用买卖。这种买卖常见于某些新产品的推销销售领域。试用买卖与一般买卖相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享有先行试用标的物的权利。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于买卖成立前有义务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的这一义务不是履行行为,也不是一般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而是与买卖相关的出卖人的一项独立的义务。出卖人不按约定让买受人试用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由其试用,否则试用合同不能生效。2.试用买卖以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后在一定期限内表示认可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试用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但合同并未生效。只有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并经
    2023-06-09
    173人看过
  • 试用期的期限是多长?试用期的辞职流程是怎样的?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辞职的流程:《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
    2023-04-2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如何去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
    •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
    • 法律的规定怎么确认试用期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试用期买卖中再次买卖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是指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所应有的期间,试用应在此期间内,而不是无限期的。试用期间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也可以通过有关法律规定确定。若当事人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也不能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则由出卖人确定。这是因为: 1、出卖人对自己交付的标的物最了解,他最清楚多长的试用期间能够使买受人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各种性能,因此出卖人有能力为标的物确定合理
    • 试用期内买卖买卖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3
      对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