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证据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9:21:21 121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法证据有一下几种:

(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

(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等手段反映出的形象和音响,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其信息量大、易于保存,内容形象逼真并具有动态连续性,客观真实性较强,但同时也容易被剪辑、伪造,收集过程中容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实践中应注意扬长避短,用科学方法来甄别和检验其证明力。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复议机关或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是指接受复议人员的询问、当事人的调查或者到复议机关作证的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证人证言是行政复议中被广泛运用的一种证据,几乎每一个案件的认定都少不了证人证言的运用。由于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主要是书面审,所以证人证言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表达的。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行政复议当事人及第三人就有关事实情况向复议机关所作的说明和对复议请求的承认和反驳,包括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和对事实的陈述;被申请人的承认或反驳;第三人所提出的复议请求及其对案情事实的说明等。当事人陈述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当事人是案件事实的亲历者,对行政争议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最清楚,他们的陈述往往能够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与案件结局有利害关系,他们的陈述又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这就要求复议机关对当事人陈述要认真分析、严格审查,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确定其是否具有证明力。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其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和结论。行政复议中常见的鉴定有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产品质量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会计鉴定等。鉴定结论是一种认识意见而不是事实本身,它的内容是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判断结论,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评价。鉴定人是行政复议的参与人,当法律规定其必须回避的,就不能担任鉴定人。

(7)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有关案件事实的现场和物品等进行勘查、检验、测量所作的记录。勘验笔录以文字记录为主,但也可以用绘图、照片、模型等手段,辅之以录音、录像的方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当场给予处罚或处理而作的文字记载材料。这种材料是由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当中制作的,经过复议机关审查属实,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行政复议法证据规则中,主要对证据的来源、属性、形式以及举证的责任做了具体的规定,只有满足相应规则的证据才可以真正的成为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证据。而行政复议活动的证据种类则与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证据的分类是一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文书鉴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前置情况主要有几种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3)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3-03-29
    10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中止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一、行政复议的中止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日?行政复议的中止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日没有法律规定。根据
    2023-03-24
    42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处理结果由哪几种行为呢?
    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定须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它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意志,是行政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决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持是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使其继续存在下去。应具备五个条件:1.事实清楚。即所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证据确凿。即所提供的证据使反驳不能成立;3.适用依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件无关和超过有效期限、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律、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定了实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必须按部就班;5.内容适当。即虽然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机关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内适当做出决定。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二、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
    2023-02-08
    35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规定中,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对行政机关做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的。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
    2023-07-03
    243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来划分,行政复议证据与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证据相同,可分为以下七种:(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3)视听资料视听
    2023-06-06
    1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的几种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只有违法的可能性,而尚未发现有违法活动,就不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只能依法采取预防性的行政措施(如执法检查、扣押等)。第三、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其他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第四、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它不能用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活动。行政复议实质上具有一种裁判性,即准司法性的活动。首先,行政复议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行政复议活动的产生由行政相对人依法提出申请;其次,行政复议是以解决个案的方式来裁决争议的,即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一、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都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
    2023-04-10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文书鉴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结果有几种,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17
      可能的行政复议结果如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维护;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复印件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有关材料的,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无证据,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答复中证据一式几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行政复议答复中证据一式几份的答案如下所示:根据行政复议法要求,行政复议答复证据最好准备一式三份。
    • 违章停车申请行政复议有哪几种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 行政复议期间证据的种类有什么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复议期间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了
    • 行政复议后不能诉讼的有哪几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法律意见: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这种行为体现着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即终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这种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这种行为的最终行政裁决权须由法律明文授权。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更不包括行政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