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中止评选活动被诉侵犯荣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21:06 327 人看过

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候选人认为中消协侵犯了其荣誉权;中消协表示未接到法院通知。

2007年2月,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启动2006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并公布35名候选者名单,接受网上投票。由于此活动中途停办,曾作为候选人之一的律师周泽将两主办方告至海淀法院。

起因评选活动中途取消

周泽律师因为质疑养路费收取的合理性,并上书人大法工委而成为此次活动的候选人。其在起诉书中称,今年2月15日,中消协和中国消费者报通过媒体,公开发布了2006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的35个候选人名单,宣布评选活动将由公众通过有关网站投票选出候选人20名。他本人位列35名候选人中的第4名。

但是在2月16日,两主办方即删除了各自网站的投票工具,中止了本次评选活动。

原告侵犯了自己的荣誉权

周泽认为,其完全有条件当选2006年度全国推动消费

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但由于两被告违背自己制定的评选规则,自行中止评选活动,使其失去了获得这一荣誉称号并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机会。此举侵犯了他的荣誉权。

虽然此后中国消费者报社在3·15特刊上,把周泽列为最令人感动的十大消费维权人物,但周泽认为,这一评选并非按照此前规定的评选规则选出,也没有按规则对消费维权人物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组织宣传。

周泽请求法院,判令中消协和中国消费者报根据其通过媒体发布的2006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评选规则,对包括其在内的35名候选人进行公平、公开的评选;并按规则进行表彰。

记者致电中消协几位负责人,均表示没有接到法院通知,而且不方便评论此事。但有相关人士承认,周泽曾因此事向中消协投诉过,但其并没有给出记者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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