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未按照约定出资,股份公司成立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54:59 273 人看过

股份公司成立发起人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满足六个条件。

1、人数要求

法定的人数要求是2人以上,但是最高人数却不能高于200人,股份公司成立的发起人和其他股东成员必须有一半以上就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是由相应住所。

2、注册的最低限额

股份公司注册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可以通过公司成立发起人认缴或者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起人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份的百分之三十五。

3、符合法定流程

4、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成立公司必不可少的重要事项,对公司未来具有指引性,发起人制定后需要经由创立大会审核才可成立。

5、其他基本事项

公司名称、组织机构等基本事项的设立必须要具备且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现在国家大力扶持,很多在校大学生都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成立公司,但是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公司成立,但是笑到最后的企业却寥寥无几,无法提出公司必然成功的建议,但是每一个具有远大梦想的人而勇于实践的人从来都不是失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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